股权确认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20:12 116 人看过

1、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是否履行出资义务有争议,原告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有合理怀疑的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对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以公司为被告,与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之间发生股权归属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归属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

(一)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以其他形式转让或者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公平的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否就可以认为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就是股东确认的依据呢很显然,从文义解释的角度,上述规定并不能推出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者就不是公司股东的命题。该条规定不能作为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问题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即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分别予以对待。首先,纠纷涉及股东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时,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工商登记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三人有理由依赖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即使登记内容存在瑕疵,按照商法公示主义与外观主义原则,第三人仍可以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要求工商登记的股东按登记的内容对外承
    2023-04-21
    214人看过
  • 股权确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否就可以认为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就是股东确认的依据呢很显然,从文义解释的角度,上述规定并不能推出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者就不是公司股东的命题。该条规定不能作为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关于股权确认的标准问题主要倾向于采取区分的原则,即区分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分别予以对待。首先,纠纷涉及股东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时,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工商登记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三人有理由依赖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即使登记内容存在瑕疵,按照商法公示主义与外观主义原则,第三人仍可以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要求工商登记的股东按登记的内容对
    2023-02-24
    310人看过
  • 股权确认的有效方式是什么
    股权确认的有效方式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对于股权进行确认。股权的确认是非常重要的事,但现实却是,股权确认纠纷是时常发生的事。造成这样的局面是许多的原因,比如说是公司规定不明确,比如说法律相关理论不统一,再比如说,当事人的不正当处理。为了减少相应的纠纷案件,熟悉相应的法律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一、股权确认诉讼的分类是什么?(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1、内部关系
    2023-03-03
    152人看过
  • 股权持有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股权代持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股权代持协议要点有哪些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
    2023-02-22
    249人看过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典》第133条当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确认合同生效日期时需要注意什么由于我国民法典采取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即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然而,在确定承诺生效时间时,有以下几点情况值得注意:(一)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迟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
    2023-03-20
    310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的法律承担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协议被判撤销或无效的,往往要求公司请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而非登记机关可以直接予以撤销原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被判撤销或无效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而非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如此前未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或者虽然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但公司未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备置股东名册且公司章程中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例记载事项亦未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新的股权变动手续,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转让方即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前已经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且已办理相关记载事项变更的,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公司应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文件直接办理注销受让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转让方股东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章程等,如不及时办理变更或者拒绝办理的,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应该对转让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但是目前的司法
    2023-04-21
    34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书有法律效力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7
      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应该双方签字的,各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0
      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应该双方签字的,各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股权确认书有法律效力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应该双方签字的,各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债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而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应予以遵守。因此,该欠款确认
    • 债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是如何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0
      甲方(债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 (一)乙方于___年___月__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乙方确认已经收到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