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不能忽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25:53 374 人看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及依附于各级权力机关的招标代理机构;另一方当事人则是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广大供应商。我国法律虽然赋予双方当事人完全平等的民事地位,但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采购主体往往享有一种准司法行政权力,对采购程序中的许多事项享有完全自由的裁量权,比如:选择确定采购信息披露媒体的权力、审查确定供应商资格的权力、选择和确定采购方式的权力、选择和确定采购程序的权力、选择和确定评标专家的权力、选择和确定评标方法和过程的权力、选择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权力等,这些自由裁量权力是任何的供应商所不具有的。

正是基于此,凡是实施公共采购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普遍认为,广大的供应商是公共采购活动中的弱势群体,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最容易遭遇采购主体的任意侵害,立法在救济程序方面应该给予倾斜保护。

我国的两部公共采购法虽然赋予弱势群体多元的救济途径,但现行法律没有建立起有效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机制,没有建立起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裁判机制,没有公共采购裁判的程序规则,没有强制采购项目中止执行的程序。

由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特聘的政府采购专家、高级律师谷辽海先生撰写的政府采购系列丛书第三卷《法治下的政府采购》,在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三周年前夕由群众出版社正式出版,面向全国公开发行。针对我国的两部公共采购法即《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所存在的严重冲突和缺陷、采购主体在实践中的黑箱操作行为、政府采购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权力租金”交易现象、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屡遭伤害情形等50多个热点问题,作者逐个逐个地展开了论述和分析,阐述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谷辽海认为,采购主体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着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随意侵害其它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情形,对此,供应商有权提出申诉,这是供应商进行权利救济的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应鼓励该供应商与采购主体进行磋商以寻求解决其申诉。在此类情况下,采购实体应对任何此类申诉给予公正和及时的考虑,且以不损害在质疑制度下获得纠正措施的方式进行,国家应规定非歧视、及时、透明和有效的程序,以使各供应商对其拥有或曾经拥有利益的采购的过程中产生的被指控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提出质疑。

谷辽海在书中说,质疑程序是WTO《政府采购协议》第20条专门规定的旨在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制度。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虽然也移植了质疑程序,但却完全变了味儿。

所存在的主要缺陷。没有审查和处理质疑事项的独立主体。WTO《政府采购协议》规定,质疑事项应由一家法院或对采购结果无利害关系的公正独立的审查机构进行审理,其机构成员在任职期间应不受外部影响。我国《政府采购法》质疑程序中的主要内容集中在这部法律的第52条至第54条规定。从法律规定的内容来看,审查、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的主体分别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质疑事项是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是否存在着违法,是否存在着侵犯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谷辽海认为,在我国《政府采购法》质疑和投诉这一章节中,最为关键的是质疑事项的审查、处理主体,这关系到质疑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够及时获得客观公正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方式的发展趋势
    尽管竞争性招标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优势,但由于其自身的缺陷,使得招标采购虽然为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也被世界各国大力推崇,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却不大。(一)竞争性招标采购仍是主要的采购方式,但比重逐渐下降竞争性招标采购的优点很多,主要包括:1.有效地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通过广泛的竞争,使采购实体能够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工程和服务。2.促进公平竞争。特别是国际和国内竞争招标采购,使所有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都有机会参加竞争。3.确保交易公正,维护供应商和采购实体双方的利益。利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时,采购实体对其采购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都要做事先通告,在具体操作时都是公开进行的,非常透明。4.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竞争性招标采购程序规范,操作透明,监督健全,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有其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1.竞争性招标采购周期太长,费
    2023-04-24
    454人看过
  • 欺负弱势群体犯什么罪
    欺负弱势群体是什么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殴打别人致轻伤以上结果,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弱势群体包括的范围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确定概念,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者,在犯罪后在量刑时就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下岗和失业人员人群的犯罪,除了法定情节就不能够从宽。一、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判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
    2023-02-19
    228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不能倚靠媒体监管
    新浪科技讯11月13日上午消息,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格力废标案已于本月初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尽管目前该案还未宣判,但参加完庭审后的格力代理律师陈晓云认为,政府采购有待各方进一步参与,而仅靠媒体的关注来推动监管,无疑是政府采购体系缺失的一种体现。陈晓云称,格力政府采购案所涉及的金额高达2150多万元,且此行为就发生在两级财政部门眼皮底下,而这些行为仍能我行我素安然无恙。如果媒体关注才能促使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后不仅在事后,更在事前、事中切实行使监管权力的话,我们倒宁愿有更多的媒体介入,相信我们也愿意做这方面的动员,甚至是摇旗呐喊。这样才能保证中国政府采购事业规范、健康、持续的发展,保证纳税人的钱能高效节约的使用,而不是中饱个别人的私囊,尤其是在现在四万亿刺激经济方案中,政府采购作用日渐的突出的背景下。其实,靠媒体的关注来推动监管,本身就是政府采购监管缺失的一种体现,甚至是当前政府采购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在什么部门
    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一、法律援助是谁的责任法律援助是人民政府的责任,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政府还应当对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提供法律援助经费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二、如何获得免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
    2023-02-27
    135人看过
  • 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以上。(二)强化宏观调控。发挥政府在过敏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实施需要制定政府采购法。(三)活跃市场经济。政府采购活跃市场经济主要表现在:1.政府采购使政府正常运转需要的货物、需建的工程和服务,由政府自产、自建、自管转为全方位面向市场开放,极大的活跃市场经济;2.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促使企业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等,也促使市场经济的活跃。3.政府宏观调控,加大投资,促进内需,大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来进行。大量的政府采购行为使市场经济更加活跃。(四)推进反腐倡廉。行政腐败是制约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治
    2023-04-24
    190人看过
  • 弱势群体劳动仲裁的绿色通道
    据潇湘晨报10月6日报道,今后,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对涉及下岗职工、女工、农民工、残疾职工和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建立、审查和解决;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在审判前给予必要的程序性指导。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9条关于开展便民仲裁的实施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快速立案和首诉服务制度。今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首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必须负责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和具体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原告;材料、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尽快立案,简化立案审批流程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仲裁请求不当、仲裁费未按时支付、授权不明确、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超过期限、不能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仲裁风险,送达地址不准确,当事人未按时到庭或者无正当理由退出仲裁庭,当事人逾期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不遵守仲裁纪律,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仲裁费用负担和法律风
    2023-05-07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会保护弱势群体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人民法院是否会保护弱势群体,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弱势群体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是不合法的,会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不会一味的偏袒弱势群体。
    • 法律上有我这样的就业弱势群体的利益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
    • 中国的法律真的能为弱势群体做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法律支持合法行为r维护合法权益r与强势和弱势关系不大r强势无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你有困难,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 什么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可根据《劳动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
    • 交通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法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交通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法规: 第一:根据弱势群体的分类不同,所对应的法律也不同。第二: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妇女儿童,残疾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第三:保护妇女儿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保护残疾人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俯攻碘纪鄢慌碉苇冬俩第五:保护劳动者的有《劳动法》和《劳动法实施条例》。第六:有问题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