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产假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2 20:34:56
448 人看过
一、潜江产假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假可以提前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没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潜江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
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
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