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3:45:34 256 人看过

一、保证期间中断后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对于一般保证来说,在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这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是一致的。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起提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即中断,保证期间重新起算。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从中断事由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对主债作出裁决生效之时起重新计算。

2.重新计算的保证期间应当与原定的保证期间一致。

3.保证期间不能连续多次出现中断。即只中断一次6个月,加上中断前的原6个月,最多一年。

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区别如下:

1.规范的目的不同。

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基于保证制度中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虑,避免债权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加大保证人的风险。

规范的性质不同双方的区别在于,诉讼时效属法定期间,保证期间属约定期间。

2.起算点不同。

诉讼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而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起算。

3.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属可变期间,可因一定的法定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仅是胜诉权或产生抗辩权,实体权并不因此而丧失。而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即权利人享有某种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已过,该实体权利即告消灭,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尚未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丧失的是实体权利。

三、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

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

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灭的形成权。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务,保证人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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