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9:21:56 231 人看过

一、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1、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东退股情形有哪几种

1、公司存续下股东退股情形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2、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股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公司破产。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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