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4:41:47 467 人看过

刑法中关于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为:

1、生产(包括配制)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中国对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生产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存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销售劣药罪的四要件是指哪些内容

销售劣药罪的四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销售劣药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三、中国对生产劣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有: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生产劣药罪对于既遂量刑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劣药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生产劣药罪既遂需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06
    165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投降罪立案的相关规定
    投降罪是指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凡涉嫌投降敌人的,应予立案。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投降罪?(一)区分投降敌人和被敌俘虏的界限一般情况下,投降敌人是主动的,被敌俘虏则完全是被迫的;投降敌人前具有自动放下武器的情节,而被敌俘虏时已不具备使用武器进行抵抗的条件。如因弹药耗尽、武器毁损、严重伤病、极度疲惫而无法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被敌人俘获的;或者遭到敌人突然袭击,措手不及未能使用武器进行抵抗而被敌人抓获的,都属于被敌俘虏,而不应认定为投降敌人。即使被俘后叛变,积极为敌人效劳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而应适用本法第108条以投敌叛变罪论处。(二)区分投降罪与战时临阵脱逃罪的界限投降罪是通过放下武器,屈服于敌人的方法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而战时临阵
    2023-08-12
    247人看过
  • 中国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有: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一、新刑法对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新刑法对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二、过期药品用什么条款处罚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刑法对生产伪劣兽药罪立案条件包含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生产伪劣兽药罪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兽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兽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2024-04-16
    400人看过
  • 关于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3、
    2023-02-28
    81人看过
  •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一般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处罚:1、自然人犯此罪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如果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2023-07-12
    349人看过
  • 我国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的立案规定?
    我国《刑法》关于销售劣药罪的立案规定是:1、行为人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2、存在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我国刑法对销售劣药罪的立案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06-14
    77人看过
  •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刑法裁量规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法院如何判?行为人犯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
    2023-07-25
    13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刑事立案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立案的权利。依法执行立案程序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案件分布情况和发生情况,帮助公安机关更好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第一章立案第一百零七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2023-04-16
    200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生产劣药罪才立案?
    在下列标准下生产劣药罪才立案:生产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存在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对于犯生产劣药罪的行为人,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卖假药的一般得判多少年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触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不仅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判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三、销售劣药罪的四要件是指哪些内容销售劣药罪的四要件包括以下内容:1.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
    2023-04-10
    416人看过
  • 生产劣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人体造成了严重危害的可以处3-10年有期徒刑,造成人员死亡的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生产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
    2023-04-19
    115人看过
  • 中国刑法生产假药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三)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的立案情形是:1、生产、销售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行为人生产、销售的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药品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等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
    2023-08-08
    168人看过
  • 刑法中销售伪劣农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销售伪劣农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销售伪劣农药罪是以下列标准立案: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给生产造成2万元以上损失的;2、销售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给生产造成了其他较大损失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二、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销售伪劣农药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
    2024-01-08
    299人看过
  • 刑法中生产劣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生产劣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存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30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叫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09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关于生产恶劣药品罪和销售劣药罪的界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8
      客体要件。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
    • 销售假药劣药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
    • 我国刑法对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3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生产劣药罪立案有什么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4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条件是:行为人生产(包括配制)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行为人生产(包括配制)劣药,有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