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解释权归谁享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法律的基本原则相冲突;
4.解释法律;
5.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制定的部分调整计划等。
二、解释宪法的方法有哪些
解释宪法的方法如下:
1.条理解释。由于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纲领性的特点,为了准确理解一个宪法条文的含义而需要根据字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条文之间的关系等对之加以说明。这种方法就是条理解释。这种方法在具体实践中运用得比较多,其中,有的被单独运用,有的被同时运用;以字面含义为依据的,称之为文字解释;以法学原理为依据的,称之为法理解释,等等。条理解释的方法,或者词义明了,或者理论严密,或者实例充分,因而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2.统一解释。统一解释,是指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的说明。这种方法可以消除人们的误解,从而明确肯定或者否定某项行为规范,便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能够一体遵循。
3.补充解释。补充解释,是指宪法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疏漏,而在实施中通过解释予以适当的补充。这种方法可以消除宪法条文内容上的缺漏,从而使宪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发挥其灵活完整的作用。
4.扩大解释。扩大解释,是指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化、发展,宪法的内容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它的含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赋予宪法以生机和活力;弊端是弹性太大,可能违背宪法原意,因而在运用过程中必须慎重。
三、宪法解释的程序如何
宪法解释的一般程序如下:
1.宪法解释的提出。在宪法适用过程中,由于社会现实发生变化或由于宪法规范的滞后性等而出现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冲突时,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而宪法解释必须由特定的主体提出,解释程序方可启动。由于各国宪法解释体制存在差别,因此,宪法解释的提出程序也存在差异,有的在具体纠纷裁判过程中提出,有的是由宪法解释机关主动提出,有的是根据法定主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等。
2.宪法解释的审查。在宪法解释的提出程序结束以后,具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在接到宪法解释请求以后,要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解释的请求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作出解释。在我国,宪法解释机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直接对宪法解释请求进行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委托全国人大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事先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具体的审查报告。
3.宪法解释的决议。经过宪法解释的审查程序以后,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具体审查情况对请求事宜作出相应的宪法解释。在我国,由于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对于经过审查的宪法解释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需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宪法解释的决议。目前对于宪法解释的决议程序尚无规范上的依据,但是可以参照法律等规范的解释程序来进行。对宪法进行解释时必须过半数通过。表决的方式可用举手的方式,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宪法解释的公布。宪法解释机关在按照法定程序以决议等形式作出正式的宪法解释以后,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公布,通常宪法解释的效力自公布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宪法解释一般由国家元首来进行公布。在我国,宪法解释一般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公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n(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n(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n(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n(四)解释法律;\n(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n(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n(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n(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n(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n(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n(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n(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n(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n(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n(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n(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n(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n(十八)决定特赦;\n(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n(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n(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n(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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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谁有权解释宪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1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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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宪法的制定权归谁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11、我国的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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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和宪法解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对宪法的解释是立法解释, 宪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四)解释法律 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法院不管是哪一级都无权解释宪法,最高法和最高检只能对工作中的具体应用的法律问题所进行解释.所作出的解释是司法解释,而无权对整部法律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