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7 06:37:12 52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1.根据该法,国家赔偿主要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大类。行政赔偿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情形。

2.刑事赔偿则涵盖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情形。

这些规定确保了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法可依地寻求国家赔偿。

二、行政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行政赔偿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通过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实施此类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5.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若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或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均属于行政赔偿范围,受害人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三、刑事赔偿包含哪些情况?

刑事赔偿主要涉及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且超期羁押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的;

4.通过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实施此类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还有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的,也属于刑事赔偿范围

这些规定确保了公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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