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集体房屋拆迁裁决不服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15:45 339 人看过

《北京市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关于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纠纷的规定:第十一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协议应当约定补偿安置的方式、标准、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二条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一方或者双方申请作出裁决。

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征地拆迁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地拆迁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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