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死亡后土地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1:55:46 444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合同所享有的权益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受。

一、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按照家庭人口、老人的赡养、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具体情况,对其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的。

二、农村集体土地出租50年合法吗

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三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三十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三、家庭承包地家庭内部怎么分配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发包方应当尊重其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承包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承包经营权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谁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为集体所有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一、无人继承的是否归国家抚养?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首先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2、其次,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3、最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应收归国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死了财产没人继承怎么办啊?人死了财产没人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集体所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财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
    2023-02-27
    295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其子女是否仍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如果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则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土地,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为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和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一、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子女如果还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则具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为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和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
    2023-05-06
    4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一、农村土地承包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农村土地确权,只要在承包期内,老人死后地不会收回,因为承包人是整个农户家庭不是某个承包人。根据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2024-01-20
    21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当事人死亡合同有效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健康原因丧失承包能力或者死亡,继承人无力承包或者放弃继承,且又不进行转让、转包或人股的,当事人可请求终止承包合同。《农业法》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由此可见,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合同继续有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
    2023-02-18
    5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有: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二、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书中应写明的内容有: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2-05-29
    68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土地确权工作即将
    2023-04-16
    4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死亡是否收回土地
    一、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死亡是否收回土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户死亡后是否收回土地的问题:1.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里通常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2.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或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时,村里才可以依法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里通常是没有权力收回被承包的土地的。1.即使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2.村委会需要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有权拒绝协商。这一规定确保了农户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现在农村的土地是自己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的土地并不完全属于个人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
    2024-07-23
    210人看过
  • 承包地人死了土地属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承包地人死了土地属谁承包地人死后,土地的归属问题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户,而非单个个体。因此,当农户家庭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去世后,只要该农户家庭中仍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便依法继续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农户户主死亡土地如何处理对于农户户主死亡后土地的处理,同样需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1.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2.该代表人需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4.若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存在意见不一致或纠纷,则需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5.若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此时应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4-07-17
    92人看过
  • 土地承包者死亡其子女可否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规定以户为单位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承包,不是看个人的户口性质。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存在,那么合同期内的土地承包权就继续存在;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二、女方
    2023-03-12
    388人看过
  • 老人去世后承包地怎么处理
    一、老人去世后承包地怎么处理当农村老人去世后,关于其名下承包地的处理,主要依赖于实际情况而定。1.若户中仅有个别成员去世,那么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影响,原有的土地将由户中其他成员继续享有。2.如果户中所有成员均已去世,即达到“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政策,其承包地将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重新确权给村集体。二、老人去世土地证名字变更流程当农村老人去世后,若需要变更土地证上的名字,其子女(需为本村户籍)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农村家庭的家庭户口薄、农村家庭户主协议书、农村土地地籍调查表、当地农村村集体对新变更人的资格审查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2.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村委会,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3.审核材料: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4.国土所受理:审
    2024-08-01
    20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方死亡的可以收回吗
    一、土地承包方死亡的可以收回吗如果是无继承人的土地是可以收回的,如果不是,那村委会是无权收回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收回农民承包期内的土地,土地的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直到承包期满为止。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二、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哪些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
    2023-05-06
    188人看过
  • 承包林地到期后应该怎样处理土地
    一、承包林地到期后应该怎样处理土地承包林地到期后应该处理土地的方式是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承包林地到期要缴纳违约金吗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承包期限和违约金条款,那么在承包到期时,承包人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或者承包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承包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违反了合同约定,例如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那么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三、承包林地到期怎么重新签订合同承包林地到期的,需要和村委会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
    2023-11-16
    245人看过
  • 土地使用人死亡找不到继承人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人死亡找不到继承人怎么办要是,农村土地情况,人死,这个人名下土地和宅基地,要是没有亲人的话,该村委会会收走,城市土地使用权,需要死者合法继承人先办理土地上住房继承过户,凭继承人房产证再去办理该土地使用证的继承过户,就可以。土地灭失,是指由于自然力量或人为造成原土地性质的彻底改变或原土地面貌的彻底改变。如因地震或战争而使原有土地变成湖泊或河流等。土地灭失,导致土地使用权客体丧失,受让人因此而终止其土地使用权。二、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不能继承的,承包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三、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5-03
    59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了还有地吗
    一、土地承包人死了还有地吗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承包人死后,有相应的适格继承人的,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承包地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适格继承人的,承包人死后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再调配给新增人口。二、承包地如何分配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
    2023-05-06
    41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人死亡土地承包权怎么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31
      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论家庭内还有几个人都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人死亡土地承包权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五保户死亡后土地承包关系的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在承包期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无家庭其他成员的,其承包地由原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发包给他人承包;五保户”原来承包了土地,在其死亡后,该“五保户”尚有家庭其他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由于有的五保户,家庭成员只有一人。该五保户死亡,承包合同因为一方主体消灭而终止,发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继承(继续承包
    • 土地承包法全户死亡会怎样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4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户死亡的,村委有权收回该户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怎么继承,土地继承流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是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过世了,那土地当然就应由发包方收回、、、、 当然如果是林地承包的话,承包人去世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继承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参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
    • 农村土地承包法死亡土地确权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因为是确权到“户”,因此,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但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如果在土地确权期间,村集体有将该户土地重新发包给其他成员,那么可确权给其他成员所在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