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兑现售房广告的内容,能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44:42 82 人看过

一般不兑现,也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但当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此时不兑现,则要追究其违约责任。为了更好理解,以案例为例:

案件简介:

2013年10月,殷某与某地产公司签订《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殷某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住房一套。殷某购买该房屋前,该公司的楼书、沙盘、户外广告、网络宣传及销售人员的介绍均确认该房屋所在的小区配有万平米私享花园及1:1配比车库。殷某认为其基于上述承诺才与该公司签订合同,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房屋。在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后,这些承诺未实现。殷某认为该公司构成违约,存在一定的欺诈、虚假宣传行为,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某地产公司认为所有宣传文字及图片已写明仅供参考,不是被告的要约,不构成合同条款,也就不构成违约。对于销售人员在售房现场的承诺,被告也不予认可。且该楼盘价格于周边楼盘价格相当,原告主张并不成立。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殷某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售楼广告呢?

一、售楼广告是现阶段商品房促销的主要手段,那么售楼广告的主要包括哪些形式呢?

广告的主要形式包括开发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直接对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的宣传活动,也包括开发商通过向外界展示项目效果图、模型、样板间,散发项目简介资料,作出各种口头承诺等间接形式进行的宣传活动。

二、那么,售楼广告到底该怎么看?广告备注究竟能否排除开发商责任呢?怎样防范风险、寻求法律支持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除应仔细阅读与自己所购房屋有关的面积、价款、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外,还必须看清商品房开发商是否已经将其在促销广告中的承诺写入合同,且务必明确、具体,甚至可以将广告承诺的附图及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购房者必须注意收集证据,如相关商品房开发商的销售广告等,避免因时过境迁而无法靠证据说话,最终导致败诉。

三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对于商品房开发商所做销售广告,要是具有“但是”中的情形,如上述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游泳池、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电子阅览室等配套设施描述,应当视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购房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而不必担心《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相关具体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广告上的开发商是否有责任兑现?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开发商留言该是合同还是广告?开发商广告语一般属于合同的要约邀请,不属于合同一部分,但是开发商广告语的具体内容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那么该广告语就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
    2023-07-06
    495人看过
  • 售楼广告不兑现算违约吗?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承诺是否担责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承诺是要担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当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那么这说明和允诺就是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二、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签订购房合同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1、产权证要齐全;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3、延期交房;4、公摊面积;5、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6、付款方式与期限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
    2023-06-21
    219人看过
  •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开发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赵某看中某小区楼盘,该楼盘宣传广告上称,小区绿化率超过60%;小区中心拥有人工湖等。赵某遂与开发商于今年2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赵某发现,房屋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所作的宣传约定有较大的差距。小区内的绿化率不足40%,宣传中的人工湖也变成了停车场。赵某找开发商理论并要求赔偿,开发商称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绿化及人工湖做约定。◎仲裁说法:天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07
    315人看过
  • 售楼广告没兑现是否违约售楼广告违约的原因
    售楼广告如果属于要约,没有兑现就属于违约,但是售楼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没有兑现不属于违约。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都属于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以,如果售楼广告内容十分明确详细就属于要约。一、招标时简称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招标公告有合同效力,按照要约邀请进行处理。我国法律生效前,现行我国法律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023-03-29
    331人看过
  • 售楼方不兑现的广告属于违约吗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怎样看待售楼人员的承诺售楼人员的承诺可以视为要约邀请,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发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售楼人员的承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二、宣传资料和沙盘图是否构成合同内容?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小区沙盘,具有促销广告的效应,但其促销广告的内容是否构成购房合同的内容,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
    2023-02-04
    154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不实,开发商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介绍】2012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某市开发建造商业广场,并向广大市民散发了商业广场的相关资料,在其宣传资料中有流行时尚,名品基地,汇聚国际知名品牌等内容。同年8月5日,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以5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商业广场C区18号商铺,总价款80余万元。合同双方未对商铺的经营范围作出约定。2013年10月1日,商业广场正式开业后,刘某发现整个商场大部分商铺经营的是非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很多甚至不是国内一线产品。刘某认为商场目前人流量不大的原因是房地产公司违约经营,没有兑现广告宣传的内容,给商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于同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30万的商铺款作为补偿。【法院审判】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协议:刘某放弃对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房地产公司免收原告所购商铺面积5年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律师说法】1、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
    2023-06-10
    371人看过
  •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怎么办?
    一、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
    2023-04-24
    161人看过
  • 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应兑现?
    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将发布销售宣传广告时应当真实且准确,而且购房者也可以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里,要求开发商兑现。二、开发商广告跟现房有误差,可以退定金吗开发商广告跟现房有误差,可以退定金。开发商在广告中关于房屋的说明和承诺,均与现房存在显著误差,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或双倍退还定金,甚至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三、工抵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工抵房与商品房的类别不同,工抵房指的就是工程抵款房它是一种房屋的实体,
    2023-04-05
    480人看过
  • 提交资料后银行迟迟未批开发商能否追究购房者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去年12月,孟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务小户型,交了13万元首付以及申请房贷的各种资料后,回家坐等银行放贷。这一等不要紧,5月31日开发商给孟先生寄来的关于补交银行按揭资料的通知。通知里指出,由于孟先生的收入证明过期、未按时提交首付收据及POS单复印件、居住证明、银行半年流水等原因,银行贷款迟迟未获批,要求孟先生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银行,并且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孟先生一头雾水,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的7天内,他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如今怎么会出现资料不全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支付违约金?[专家看法]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这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如果业主已经提交齐全资料,银行与开发商应该都有相关的验收记录,个人完成提交工作也应该有相关记录。只要找到这些记录,就可以证明业主完成了提交义务,那么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就不成立了。第二,如果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缩或者其他
    2023-06-05
    257人看过
  • 购房者如何维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买房退房违约金补偿如下:购房退房违约金的偿还是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额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无约定,买卖双方应按各自的过错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对方的损失,同样,如果违约金过高,也可以要求减少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如何申请退房违约金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
    2023-07-14
    233人看过
  • 发展商不能兑现房地产广告的承诺怎么办?
    目前的房地产广告确实存在言过其实的问题,但是国家针对此问题已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如《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而且我国《民法典》中也要求民事行为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发展商将在广告中的某些许诺和购房的条款的形式写到正式的“购房合同”中,但同时也有一些许诺未变成合同条款,还保留广告词的形式。对于这些广告内容应当区别情况来对待。如果其确实关系到房屋质量、价格、位置等重要方面,并且确实是这些方面对购房者最终做出购买决定起着极大作用,则即使这些广告内容没有被归为合同条款,发展商也应当承担契约前义务“,有责任兑现这些广告许诺。然而,如果某些广告内容确属发展商宣传所需的夸张性语言,目的是为
    2023-06-12
    268人看过
  • 收房后还能追究开发商逾期的责任吗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哪些情况可以退房由于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房屋呢?1、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开发商缺“证”
    2023-02-24
    282人看过
  • 开发商哪些违约责任可以被追究
    1、缺证延期。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楼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一般来说这样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这时候应当仔细看一下合同,看看当中是否约定了装修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开发商在合同中都不会把装修质量作为交房条件,所以就此引发的争议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赔偿差价的双倍的方式处理。您要是起诉的话,就一定要将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而无法实现自己的要求。法院在判决时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某项装修,但是开发商没有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与以以次充好达不到标准是不同的,此时可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为由起诉,开发商会因此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约定不符。还有很多的纠纷是
    2023-02-16
    353人看过
  • 买房该如何应对开发商违约责任的内容
    买房时,应注意开发商违约责任的内容最近,有关上海商品房整体倒塌的新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虽然,此次倒楼事件是一个颇为极端的事件,但是当房地产市场出现越来越多的令人担忧的质量问题时,老百姓应该从哪些方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采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宗晓军律师。第一,在什么情形下,购房人可以因质量问题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答:第一种情形是,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日期前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如了解到未取得备案表可能与质量问题有关,则可以向开发商发出交房催告函,如超过约定的延期交付期,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第二种情形是,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第三种情形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2023-04-22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售楼未兑现广告广告信息算违约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2022年不兑现售楼广告中的内容算违约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开发商出现违约责任哪些可以不去追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5
      1、缺证延期。交楼是问题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付大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发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人员在交付大楼时不能发行上述两本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付大楼也是普遍问题,一般开发人员违反合同。此时,要仔细看合同,看其中是否承诺处理装修质量问题。一般来说,开发人员在合同中不把装修质量作为交房条件,因此引起的争论只能用合
    • 买房时开发商销售的宣传材料与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该兑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房子交付时应注意的一般性问题及几点看法,望对各位有助(转%7E%7E%7E%7E)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
    • 开发商被追究哪些违约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9
      开发商哪些以下违约责任可以被追究: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