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除名是否应发生活补助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20:24
116 人看过
(一)案由
申斥方:柳×,男,×市拖拉机厂劳动合同制工人
被诉方:×市拖拉机厂
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王×,男,该厂厂长
被诉方代理人:尚××,女,该厂法律顾问
上述双方因追索前合同补偿金而发生了争议。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申诉。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明:柳×曾与企业签订过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前经双方协商又续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柳×因从事第二职业旷工40天,该拖拉机厂作出将其除名的决定,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柳×对此无异议。但是,柳×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企业提出,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生活补助费厂方未曾支付,要求厂方补发这笔生活补助费。该厂认为柳×提出的要求无理,但缺乏说服柳某的根据。柳×不服,申请仲裁。
(三)处理结果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就此案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向柳×宣传有关法规条款的含义,指出柳×的请求是不妥的,柳某明白此道理后主动撤诉。
(四)分析与评述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3条第一款规定: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十二条(二)项和第十五条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这项规定是以解除合同事实发生为前提。柳×与该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前即达成续签为期2年劳动合同的协议,不存在原劳动合同终止问题,故也不存在生活费的支付问题。
x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除名不合程序被撤销职工能否享受生活费
337人看过
-
生活补助费是否免征个税
221人看过
-
企业困难职工放长假,应否发放生活费?
170人看过
-
被抚养人未满60周岁是否应保护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
444人看过
-
职工高原生活补助费属于什么财产?
101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补助?
438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
词条
#申请仲裁
最新文章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
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发给国企职工生活补助费还是经济补助费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发给国企职工生活补助费。这里的“生活补助费”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等同。是当时国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企职工的一种特定救济,适用原规定的领取生活补助费的,不再适用一般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
被害人伤残八级是否还应支持被人生活补助费。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
-
-
职工生活困难申请补助?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根据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博兴县为每人每月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