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什么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01:41 197 人看过

诉讼离婚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

4、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时,父母双方应当就孩子的抚养权规属达成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进行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子和孩子的分配如下: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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