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上班遇车祸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8:13:21 60 人看过

因在超龄环卫工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和雇主行成雇佣关系,发生事故后可以直接找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向雇主提出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凌晨上班遇车祸被公司称不算工伤
    王某是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从事公司办公区保洁工作,他的工作时间为早上6点至11点。为了做好本职工作,他每天5点钟就到公司上班,同事对此都能证实。今年6月14日4∶40分,他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被一辆相向而行的快速行驶摩托车相撞,当场摔倒,左腿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县交警部门认定他在这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逾后,他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7月30日上午,公司接到决定书,负责人阅后旋即就给县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徐峰打电话,声称王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二、王某在凌晨上班途中遇车祸认定为工伤吗?徐科长向其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耐心细致地解释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
    2023-02-19
    297人看过
  • 60岁老人下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60岁老人下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合理区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
    2023-06-04
    370人看过
  • 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遇车祸身亡算工伤
    李某是沈阳市某置业公司的员工,工作时间为24小时,属于特殊体质,不能饮用工地的水,2007年9月14日,李某在单位工作,但是,当天忘记带水,单位现场没有电话,无法向领导请假,跟同事打招呼后,回家取水。但是在15时50分,李某在和平区长白交通岗出车祸身亡。李某在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遭遇交通事故,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2008年10月27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亡)。但是,单位不服,将社保局告上法庭,请法院撤销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李某由于特殊体质,不能饮用工地的水,才回家取水,基于合理情况考虑,李某的行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同时被告还出具了一份证据:李某原本患有肝硬化,因交通损伤加速肝硬化病情进展并引起营养失调等,最终导致死亡,以此证明李某体质特殊。置业公司认为:李某在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离职守,发生交通意外,其肇事的时间是上班时间,不属于上下班途中,故李某的事故伤
    2023-06-05
    441人看过
  • 上班遭遇车祸工伤获赔四万
    合肥晚报讯合肥市市民许某上班不到十天,还没来得及签署劳动合同,就在上班途中被车撞身亡。家属无奈之下找到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工伤难认定。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该公司赔偿了家属4万元赔偿金。2011年6月26日,许某通过朋友介绍来到奥太公司上班,原以为靠着自己劳动来养活妻子儿女。但天有不测风云,7月7日,许某像往常一样去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许某当场死亡。肇事者未投保车险,赔偿能力也有限,家境贫寒的许氏母子只得硬着头皮找奥太公司,但被公司一口回绝。2011年12月7日,许氏母子向庐阳区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工伤赔偿。庭审中,公司称,没有许某在公司上班的任何记录。由于上班时间较短,双方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要认定具有劳动关系,还有很大争议。承办法官胡玲约见双方进行调解,她一方面从专业的角度向奥太公司耐心地解释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判例,让其理解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2023-04-25
    167人看过
  • 广州:上下班遇车祸等视同工伤
    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在市政府纠风办主办的有关电视节目中透露,一些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十年就退休了的职工,由于缴费年限不足而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市政府已经通过了广州市贯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他们可通过延缴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针对禁摩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与交委和市财政局协商,允许银行为他们提供一次性小额贷款7000元,可以一年后还清。崔仁泉也透露,今年内非本地户口女职工有望纳入生育保险,年内还将推出高血压7个慢性病优惠门诊。崔仁泉说,据统计,禁摩失业人员有4000多人。现场一位以前是摩托车主现转当出租车的市民说,仅仅是培训根本解决不了再就业问题,83人培训只有十几个人合格,出租车公司要求签合同时还要每人拿出1.5万元押金,但他们根本拿不出来。而出示再就业优惠证,但很多单位都不承认。就业处马处长补充说,针对经济困难的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和交委、市
    2023-06-10
    259人看过
  • 临时环卫工清扫马路时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
    关键词:临时工·环卫工·因公受伤·工伤·事实劳动关系由市政部门临时聘用的女环卫工王丽,在清扫马路时被汽车撞成重伤,肇事司机逃逸。此前,市政部门既没有和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她缴纳工伤保险。作为临时工的王丽遭遇此祸,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河南省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出的是肯定答案。然而,正因为这一工伤认定,王丽的用人单位——登封市市政管理局将登封市人保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工伤认定合法有效。环卫工扫街遇车祸被认定工伤2010年5月11日上午8点30分,河南省登封市环卫工人王丽像往常一样,在市区自己包片区域清扫垃圾。意外在一瞬间发生——当她扫到颍河路与福佑路交叉口的机动车车道时,一辆疾驶而来的车子将她撞翻。肇事车并没有因为王丽痛苦的呻吟而停下。事故发生后,王丽被送往登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伤
    2023-04-25
    276人看过
  • 骑车上班遇车祸身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幼师李小姐在骑车上班时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市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幼儿园方面则以李小姐已经提交辞职信,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应属于工伤为由将市人社局告上了法庭。记者昨日从芙蓉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就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幼儿园的诉讼请求。李小姐是雨花区一所幼儿园的老师。2013年1月31日早晨7时55分左右,她在骑自行车前往幼儿园上班途中,被一辆小车撞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7月11日,市人社局认定李小姐死亡为工伤死亡。幼儿园不服,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后起诉至芙蓉区法院。庭审中,幼儿园表示,李小姐生前虽与园方曾经建立过劳动关系,但在其遭遇交通事故时已解除。市人社局则认为,李小姐生前虽向幼儿园提交了书面辞职信,但其发生交通事故时尚未从幼儿园离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市人社局出具的调查笔录和幼儿园出具的工作证明等证据,能够证明李小姐事发时与幼儿园存在事实劳动关
    2023-06-09
    118人看过
  • 下班后又回公司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案件回顾:何某系珠海金湾一塑料公司员工,已参加社会保险。2013年12月7日,何某于7时53分上班,17时01分下班,下班后外出吃饭于17时30分接到公司电话通知其回公司加班,在返回公司途中于19时30分遭遇交通事故,22时许被送至珠海第二人民医院治疗,2013年12月9日12时50分何某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2013年12月24日,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何某无事故责任。2014年2月20日,何某的亲属向金湾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4年2月21日,公司在《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意见栏写明何某是在返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同意申报工伤。同日,公司出具《证明》,内容为:伤亡员工何某在珠海市某塑料有限公司上班。2013年12月7日下午5点30分下班后外出吃饭接到公司加班通知后,回公司加班,但在返回工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身亡。以上情况属实,特
    2023-08-17
    482人看过
  •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一、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提前上班不可以算工伤的,但加班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
    2023-04-28
    449人看过
  • 早下班虽属违纪遇车祸仍算工伤
    李某(女)是余干县城北新区一家公司的职工,2012年1月16日下午5时左右,其接到家人电话,称小女儿突然患病,需去医院治疗。于是李某顾不上向公司领导请假,便急匆匆的骑车往回赶,途经城中心十字路口时,突遭一货车撞伤,致其左下肢受伤。后经鉴定损害程度为伤残九级,另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货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出院后,李某向县人保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县人保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了李某的行为属于工伤的认定,而李某所在的公司以李某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擅自提前下班才导致交通事故为由,不服人保部门的工伤认定,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撤销工伤认定的决定。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当日,李某在上班时得知小孩生病从公司回家,途中被货车撞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李某没有第16条规定的法定排
    2023-06-09
    151人看过
  • 上班出车祸未享社保工伤待遇
    ■原因:当事人找工作时为瞒报年龄做假身份证导致难以索赔■律师:用假证个人权益无法保障但可要求社保部门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车祸夺走老张的团圆梦老张夫妇来深圳打工已有三四年的光景。老张在蛇口码头工作,妻子则在南山一家公司做清洁工。两人工资虽不算高,但与那些为打工天各一方,长期分居的夫妻来说,他们还是幸运的。这一天,他俩与往常一样,在简陋的住处吃完早餐,夫妻互相道别,各自上班去了。老张心里一直盘算着再干个一年,就可以实现挣够10万元的目标了,到那时,两人就回四川老家,在镇上盖一栋两层楼的房子,一楼开个铺面,二楼自己住,过一家人团团圆圆的日子。小孩慢慢长大了,要考高中了,父母不在身边,光靠爷爷奶奶对孩子将来教育不利。老张很庆幸妻子四十多岁的人还能在深圳找到工作。老张时常想,多亏自己当年出来的时候想得周到,让妻子在派出所用小妹的年龄办了一张身份证,这样一来照片是妻子的,年龄可就小了8岁。这不,妻子去应
    2023-04-22
    376人看过
  • 上班没打卡回家途中遇车祸究竟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之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也应当认定为是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
    2023-04-16
    309人看过
  • 晚上下班去吃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法院判定算
    晚上下班去吃饭的路上遇车祸算不算工伤?法院判决:算。20日,媒体从重庆市总工会了解到,这个案件的当事人不仅拿到了肇事司机的赔偿,还拿到了单位赔付的20多万元。晚上下班去吃饭遇车祸铜梁人龚某在主城区某企业打工,她住公司宿舍,经常在公司食堂吃饭。2013年5月15日20时下班后,龚某和同事径直走出公司大门,横穿马路到对面的餐馆就餐。就在她横穿马路时,意外发生了,她被一辆小汽车撞伤,昏迷了近两个月。看到受伤的女儿,龚某的父亲聘请律师,一方面起诉肇事司机,一方面申请认定女儿为工伤。公司认为这并不是工伤下了班去吃饭遇上车祸怎么算工伤?对于龚父的申请,公司觉得有些勉强。公司认为龚某正常的上下班途径,应当是车间与宿舍之间,加之公司配有食堂和小卖部,龚某不需要走出公司大门就餐,并且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晚上8点过,不属于正常就餐时间。接受此案的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刘某律师介绍称,因为公司的马路对面还有夜市,也
    2023-06-08
    366人看过
  •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工伤吗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2023-06-11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环卫工上班遭遇车祸应如何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死者家属作为受害人按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事务,自卸车方及其保险公司系数赔偿义务人;另还可申请工伤赔偿,环卫所系赔偿责任单位
    • 环卫工人工作时间遭遇车祸,肇事者全责,算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1、按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均算工伤。所以,环卫工人工作时间遭遇车祸,算工伤;2、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当月9号受伤上班途中遇上车祸,算工伤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9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
    • 64岁老人是环卫工人在下班的路上出车祸算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 临时工下班路上遭遇的事故车祸算工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6
      临时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视为工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吸毒;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