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原权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30:58 75 人看过

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不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无限按份责任规定是什么

无限按份责任规定是根据《民法典》,按份责任适用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形,其第1172条明文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属于债的范畴。鉴于立法机关未规定债法总则,故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放置于《民法典》的“民事责任”中。《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所谓按份责任,即责任人各自在其份额内承担单独的侵权责任,权利人对单个侵权人只能提出与其份额相对应的请求,在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赔偿请求。换句话说,即使对某一侵权人提出了全部请求,其请求也只能在某一侵权人的份额内得到满足。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二、该合同是否属于债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属于债权,因为债权包括权利人因合同而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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