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汽车及所载货物监管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22:47 134 人看过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发展,加强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汽车及所载货物的监督管理,加速口岸车辆、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来往香港、澳门汽车(以下简称进出境车辆)包括专营客运、货运车辆,境内外企业、厂商自有的运输车辆和个人自用、不承运客货的其它车辆。

第三条车辆进出境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地点通过,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停留,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第四条进出境车辆必须向海关申请登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时,需交验下列证件:

(一)政府主管部门准其进出境的批准文件及行驶证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经营客、货运输车辆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

(三)经海关认可的境内单位出具的保证函(或交纳保证金)。

第五条装载进出境货物和转关运输货物的货运车辆应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设备(经海关核准的装载特种进出口货物的车辆除外),其技术条件如下:

(一)与车架固定一体的厢体全部或局部密封,构成永久性的密封体,其密封部位应具有坚固性、可靠性。

(二)与车架固定一体的厢体没有隐蔽空隙。

(三)可以装卸货物的一切空间,都便于海关检查。

经海关检验认可的车辆,因故更换、改装或维修车厢、车体的,必须及时报经海关重新检验认可。

第六条申请登记的车辆,经海关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发给《来往香港、澳门汽车进出境签证簿》(以下简称《签证簿》)。

经海关签发的《签证簿》,每年由原签发海关审核一次。未经审核的,不再有效。

第七条进出境车辆必须固定专人驾驶(特殊情况可由本公司在海关备案的后备驾驶人员驾驶),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除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授权部门注册专营运输业务的车辆可以承运货物、旅客外,其它车辆只准运输本企业的货物及人员。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进出境时依法向海关负有法律责任,应如实申报,并负责将货物按时,完整地运抵指运地或运输出境。

第九条进境的境外车辆,应报明在境内停留的时间和目的地。未向海关办理手续,不得经营境内运输。

第十条车辆进出境时,驾驶人员必须将《签证簿》所列项目如实填写清楚;装载进出口货物的车辆,还应向海关交验载货清单一份。

第十一条进境车辆自进境起到办结该车辆及其所载货物的海关手续以前,出境车辆自发车起到该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非经海关许可,中途不准上下旅客、装卸货物和其它物品。

第十二条装载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境车辆在进入海关规定的检查场所后,货物的收、发货人必须在海关规定的时间以内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按规定交验有关单证。

第十三条进出口货物应接受海关检查。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第十四条进出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货物,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进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货物,经海关同意的,可由车辆驾驶人员向进境地海关交验有关运输公司和有关驾驶人员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汽车装载清单》一式三份,凭以办理海关转关运输手续。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指运地后,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将海关关封送交指运地海关,由指运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其所载货物的监管查验手续。

出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驾驶,应由海关核准的报关单位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纳税手续。转关运输货物运抵出境地后,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将海关关封送交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其所载货物的监管、旅行手续。

装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进出境车辆驾驶人员,应依法向海关负责,并按照海关规定,保持海关封志的完整、负责转递海关关封。

第十五条转关运输货物在境内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缺少情事,或运输工具出现故障,不能按时到达指运地或出境地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或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向就近海关报告。

第十六条进出境车辆所带的备用物料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携带的旅途必需的自用物品和外币,应向海关如实申报,车辆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准代他人携带物品进出境。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及其它海关法规的走私,违法行为,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注销有关车辆和驾驶人员或运输企业的《签证簿》,停止有关车辆或运输企业的营运进出境客、货的资格。

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出具保证函的单位在担保期限内,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走私违法情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一九八八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海关总署令第1号第一条为了有利于各级海关提供优质服务,更好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由海关对进口的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口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和监管手续费的含义是:减税、免税货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口时准于减征和免征关税(含进口调节税)的货物(以下简称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进口时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监管手续费,是指按本办法第三、五条规定征收或免征的实施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的手续费(以下简称手续费)。第三条征收手续费的进口减税、免税、保税货物的范围是:(一)现有企业为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减税或免税的机器设备;(二)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免税的科研和教学专用设备;(三)国内机构和企业利用外国
    2023-06-05
    42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失效]
    失效日期:1997-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对外贸易统制政策的有效实施,便利外国来华举办展览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口展览品,包括外国为了来华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会而运进我国的展览品以及与展览会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一切物品。第三条接待外国来华举办展览会的单位,应当将有关的批准文件,事先抄送展出地海关。第四条进口展览品应当受海关监管,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第五条海关派员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职务的时候,展出单位或者接待单位应当提供办公处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第二章展览品的申报、查验第六条展览品进口前,展出单位或者它的代理人应当将列有唛码、件数、重量、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的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译成中文,向展出地海关申报。第七条展览品进口的时候,展出单位或者它的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地海关递交外国货物转运准单和提单(或运单)以及续运的装
    2023-06-06
    26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防止灾害性事故发生,保障港口、船舶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运输生产,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港口和水域从事危险货物装卸和运输的船舶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规则中所指危险货物包括贸易性军用危险物资。但船舶装运其它军用危险物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第三条港务监督(包括航政机关,下同)要加强对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有关船舶、单位和人员应接受港务监督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四条船舶载运进口或过境危险货物,应在预定抵港三天前(航程不足三天者在驶离出发港前)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向所抵港港务监督报告所载危险货物(包括集装箱内所装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性质、包装和装载位置,办理进口签证,经批准后,才得进港、起卸或过境。第五条船舶装载出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一级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8°C)、一级氧化剂、一级易燃固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
    2023-06-08
    383人看过
  • 进出境汽车和来往港澳汽车的通关
    1、来往香港、澳门汽车包括专营客运、货运车辆,境内外企业、厂商自有的运输车辆和个人自用、不承运客、货的其他车辆;2、来往香港、澳门车辆必须向海关申请登记,办理登记手续时,需交验下列证件:(1)政府主管部门准其进出境的批准文件及行驶证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经营客、货运输车辆所属企业的营业执照(3)经海关认可的境内单位出具的保证函(或交纳保证金);经海关审核符合规定的车辆,发给《来往香港、澳门汽车进出境签证簿》。3、汽车进出国境必须经设有海关的地方通过,并且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停留,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检查。装载进出口货物的汽车,向海关申报进出国境的时候,应当由汽车驾驶人员向海关交验载货清单(或者运单)一份。4、海关检查汽车的时候,汽车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在场,并且按照海关的要求开拆车上必要的部件或者搬移货物。5、进出国境的汽车,经海关放行后,才可以往境内驶或者出境。
    2023-04-24
    99人看过
  • 江门江海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2、(暂)居住在本市1年(含)以上的广东省内异地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3、暂住在本市的华侨。二、办理材料真实合法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一张和《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中国护照原件因损毁需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1、监护关系证明,交验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2、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3、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办理的,还需交验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和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交验由江门市公安机关签发的1年(含)以上有效《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交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2、在江门市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1、由申请人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
    2018-03-13
    268人看过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的第二条补充规定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的规定,海关对进出口转关货物施加海关封志。跨关区快速通关作业系统推广全国后,各种方式的转关货物和过境货物均施加海关封志办理转关。考虑到内支线船舶中转和铁路承运的转关、过境方式中,运输工具换驳驶离时限性强、运输途中风险性小的特点,各海关采取了不同程度的便利、简化措施。为保证统一执法,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可以简化的环节以提高通关效率,经研究决定,放宽内支线船舶中转、铁路承运的转关和过境集装箱货物的施封要求。现对《监管办法》的第二条补充规定如下:一、对内支线船舶中转和铁路承运的转关、过境集装箱货物,在其商业封志完好条件下,海关可不必施加封志。二、为确保有效监管,海关对上述不施封转关作业按以下操作:(一)转关申报单“关锁号”栏目录入商业封志号;(二)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须确定一定的比例,凭船舶舱单或铁路运单,抽查核对货物商业封
    2023-06-06
    35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准进口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监管办法(1997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条为方便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国政府加入的《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简称《ATA公约》)及其相关公约《展览会和交易会公约》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也称《伊斯坦布尔公约》)及其附约A《关于暂准进口单证的附约》、附约B1《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的附约》(简称《展览会、交易会附约》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ATA公约》、《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我国加入的相关附约中凭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简称ATA单证册)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超出我国所加入的附约范围的ATA单证册,我国海关不予接受。第三条通过货运渠道凭暂准进口单证册进出口的货物应由经海关批准的具有报关资格
    2023-06-06
    25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对1987年7月14日发布,1987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予以修正,于1990年12月25日重新发布实施第一条为加强对进口货物的监督管理,加速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八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进口货物,如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未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第三条滞报金的起征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邮运进口货物的滞报金起征日期为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十五日。转关运输货物滞报金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和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十五日,分别由进境地海关和指运地海关征收。滞报金按日计收。收货人向海关申报之日亦计算在内。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收件人收到邮局通知,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十四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计算。第四
    2023-04-24
    42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
    (1987年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严密海关监管制度,保证国家税收,方便货物合法进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担保——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担保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保证金——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保证函——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权利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销案——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事先规定的义务后,海关退还担保人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的义务的海关手续。第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经海关审核同意,可接受担保申请:(一)暂时进出口货物;(二)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已领取了进出口许可证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三)进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
    2023-06-06
    198人看过
  • 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一、许可内容:海关准予小型船舶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从事货物运输的活动。二、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的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办法》(署令第11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署令第112号)4、《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实施涉及监管业务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发[2005]198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的申请条件:1、小型船舶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并经交通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2、小型船舶应当安装海关认可的船载收发信装置,特殊情况不安装的须经海关同意;3、小型船舶不得设置暗格、夹层等可以藏匿货物、物品的处所,船体结构经国家船检部门审定后不得擅自改动;4、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3-06-06
    47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的公告[失效]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为了加强对国家限制进口家用电器等高档消费品的管理,保护和促进国内工业生产,适当照顾前往港澳地区旅游者的合理需要,现将海关对有关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公告如下:一、对持“来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前往港澳地区旅游的人员,包括“港澳游”旅行团成员及旅行团导游陪同人员,均按照对进出境短期旅客的规定办理。海关按本公告所附《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带进物品免税限量表》验放,超出《限量表》范围的物品不予放行。二、对当天或短期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旅客,只准携带属于本人自用并且适用的衣着和旅途必须用品。海关按本公告所附《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旅客携带物品限量表》验放。本《公告》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起实施。
    2023-04-24
    15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规范。一、受理工作(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3、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4、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
    2023-12-02
    33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汽车、摩托车进口管理的公告
    遵照国务院决定及海关总署通知,特公告如下:一、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协议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机构、人员进口的汽车、摩托车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赠送进口的汽车、摩托车以外,其他任何机构、人员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包括捐赠进口、旅客携运进境)的税收优惠规定自7月5日起停止执行,一律由海关照章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其他税费。7月4日(含当日)前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有关证明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即由申领许可证的于7月4日前已领取许可证,不需申领许可证,已于7月4日前经海关审核批准并开具减免税证明的)尚未进口的汽车,其减免税有效期可顺延至1994年9月30日,逾期进口一律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二、国家指定大连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4个沿海港口和满州里、深圳(皇岗)2个陆地口岸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这些口岸可设立进口整车专营码头或进口车保税仓库。其他
    2023-06-06
    14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货物保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货物保税管理办法(1991年3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第一条为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物资供应,加强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经营第五条所列的保税货物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资公司须持凭国家主管部门的批谁文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四条物资公司应将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进口计划连同分配给物资公司的进口额度及主要商品开列清单,分别送有关进口地海关并抄送海关总署备案。第五条物资公司为供应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进口的国内紧缺的原材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燃料属于保税货物,由海关实行监管。上述保税货物进口时,应持进口合同和《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缓办纳税手续,存放于经海关批准的公共保税仓库或者物资公司自
    2023-06-06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填表---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现场人像采集---缴费---领取回执申报材料: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
    • 能否让失信人前往香港和澳门?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1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您在前往港澳地区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将被禁止出境,而出境的地域范围涵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失信被执行人还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所有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席位,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以上座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中国公民怎么在国外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双方在国外诉讼离婚,可以向申请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国外判决的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法院只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需要调整立法项目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XX业务主管部门向XX法制部门提出需要增加立法项目或者立法项目需要延期完成的书面申请;(二)XX法制部门对调整申请进行复核,认为确属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起草关于变更立法计划的签报,报署领导审批;(三)署领导批准对立法计划进行调整的,由XX法制部门重新编制立法计划实施方案。
    • 香港人和澳门人办理结婚证的步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