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否还能出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4:00:44 442 人看过

企业破产清算是否还能出货

企业破产清算不能出货。企业在宣布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后,将会由清算组来接管破产公司的运作和银行账户等,还会分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企业则会进行停业状态,在清算组清算完毕后,破产企业的一切就会不会存在。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

(五)设立清算账户

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一环节,清算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报告表,以利于及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解决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存货要缴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税额未纳入企业会计损益核算,如果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留抵税额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资产”特征,可以减少其纳税义务。但根据财税〔2005〕165号文件精神,企业清算时增值税留抵税额不能抵税,只能将其转入存货的成本。企业清算是处置资产、清偿债务、投资者收回资本的过程,增值税留抵税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属于“应交税费”的负数余额。在企业注销过程中,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企业清算时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企业清算时应先进行资产评估、清查,对存货和已抵扣进项税金的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需补缴增值税,
    2023-04-17
    477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货币出资不实该怎么处理?
    出资瑕疵的股东除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公司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和向其他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自身的财产,是对其对外债务的一般担保,也是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企业注册资金不实本身就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时,该股东与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与《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
    2023-06-26
    15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应破产清算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企业破产法: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应破产清算(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666888915953514639)一个企业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破产清算?什么情况下重整(zhongzheng)?新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企业不能到期偿还债务,并且缺乏清偿能力的,这种情况下应破产清算。重整(zhongzheng)是新设立的一个制度,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申请重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安建说,法院判定是破产清算,还是重整,一个是根据申请目的,到底是申请破产清算,还是申请重整,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和重整原因作出判断。申请的是破产清算,又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的原因,法院就裁定破产清算。申请的是重整,又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原则,那么就判进行重整(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666888915953514639)
    2023-04-29
    472人看过
  • 被告欠债不还能否诉讼破产清算还债
    一、被告欠债不还能否诉讼破产清算还债在我国不存在个人破产,无论是民事诉讼程序,还是破产还债程序,我国法律只允许法人企业进行破产,非法人企业可以清算还债,但不允许破产,个人更不允许破产。老赖是所有失信人的俗称,一般是指加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人,也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人。如果个人欠债,并失去还债能力,被法院或者银行等单位计入黑名单,就是大家所说的老赖。二、破产清算程序一般步骤有哪些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
    2023-06-06
    445人看过
  • 破产清算能否对抗抵押权
    破产清算能对抗抵押权。破产后抵押权仍在普通债权内优先受偿,破产财产不会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抵押权人在通过起诉或仲裁来实现担保物权时,须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
    2023-02-23
    122人看过
  • 非破产公司能否进行清算?
    非破产公司可以进行清算。如果公司因存在法定事由而解散,也需进行公司清算程序。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
    2023-07-08
    173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能否获得贷款?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贷款逾期的后果有哪些1、产生高额的罚息。若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还款,贷款机构有权对借款人进行惩罚,收取罚息。逾期时间越长,罚息利率越高。2、不良记录上征信。3、被贷款机构拉入黑名单。当借款人因为严重逾期上了黑名单,会被放款机构在媒体上公布身份证号、住宅地址、逾期信息。4、被冻结个人资产。银行等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
    2023-07-06
    135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能否起诉公司
    一、破产清算中能否起诉公司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可以起诉破产的公司,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
    2023-05-06
    21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期间出租公司财产是否有效
    一、破产清算期间出租公司财产是否有效?破产财产是指宣告时机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是财产的构成和来源。通常,这一概念都明确规定在法律中。鉴于破产主要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齐财产清算分配的一种特殊程序,各国法律规定的破产财产实体概念并不相同,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宣告破产后,债务人财产才称为破产财产,原则上债务人财产时破产财产的基础,其外延要大于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中应当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因为,如果适用了该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会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由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所欠税款,而且优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或全额清偿,有悖于企业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违法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2023-04-14
    47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货款具体是第几呢?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货款排在最后。货款是属于普遍债权,按照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最后才清偿。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一、房产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房地产公司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清偿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按照清偿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优先清偿后,破产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抚恤费,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补偿费。二是破产人应当支付社会保险费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达到同一清偿顺序的,则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二、法院破产程序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
    2023-06-29
    104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否能退
    一、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否能退不能。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而公司破产属于公司经营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公司破产清算财产保全费是无法退还的。《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二、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和相关费用是什么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
    2024-01-20
    376人看过
  • 破产清算存货用什么方法
    一、破产清算存货用什么方法所谓破产清算,首先成立清算组,有清算组处置资产负债等,最后按照程序,偿还抵押债务、支付安置职工费用、缴纳税费、无抵押债务、利润分配,库存商品应作销售处理。二、企业要注销登记的话,存货该怎么处理不同情况下对存货的处理要求不一样,企业应分析办理注销登记的原因,对存货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存货处置时应交纳的增值税。1、企业迁移:法人资格不变,存货的产权不需要发生改变,因此,办理注销登记不影响进项和销项,不产生额外的税务负担;2、企业外地的分公司注销,分公司有存货:分公司的存货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置:退回给总公司:视同销售,产生销项。如果没有足够的进项剩余,税负会比较重,但总公司即可可以抵扣,因此,如果分公司有多余的进项,总公司进项不足,通过退回可以转移进项,整体降低企业税负,转移到其他分公司:与退回总公司相同,销售给客户:一般需要降价,因此,降价销售也是一种方式。三、债
    2021-09-27
    199人看过
  • 破产清算还能变更股权吗
    破产清算还能不能变更股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营业活动一般是会停止的,但并未禁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2023-04-21
    310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是清算注册资金还是清算实际资产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的是公司的实际资产。公司申请破产的,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实际财产进行清理,并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还有公司所欠债务。公司破产清算净资产怎么计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清算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赋予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人格,股东仅在其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有限责任制度降低了股东的投资风险,但对公司的债权人明显不利,因为股东对于公司管理等内部事务,债权人无从得知,如果公司解散后股东“金蝉脱壳”,债权人囿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只能向徒具空壳的公司主张权利。为加以防止,法律规定公司终结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所以,公司清算的价值
    2023-08-12
    9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东是否有权提出破产清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4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破产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 破产清算是否会宣告破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破产清算有宣告破产裁定。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破产规定的,法院会裁定企业破产,并且进行宣告。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破产清算货款是不是倒计入清算顺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货款排在最后。货款是属于普遍债权,按照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最后才清偿。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
    • 破产清算能否解除查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当然不能解除查封。查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书得到顺利执行。判决书生效,尚未执行,是不能解除查封的。必须在被告人履行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才能解除查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破产清算中的房产出售是否可撤销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0
      你所说的公平合理出售的行为不属于可撤销范畴。 《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