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一:认定工伤的部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33:27 155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方面,提供了可供具体操作的规则,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因素,使得投资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时有冲突。又因在对职工劳动保护的投入方面缺少强制性的规定,投入多寡及对劳动安全的重视程度因用人单位而异。在具体适用工伤法规时,因为地方政府的态度及双方当事人所处地位的不同,利益上的冲突在所难免。而欲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作出工伤认定,所以在实践中便产生了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条文不同的解读,现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选几个出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

职工在工作中如遇到事故伤害,第一个程序是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进入到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程序。这时,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申请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有一案例为,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向江苏省××市XX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当XX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另一方当事人认为该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认定工伤的职权。理由是在《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中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里正确确定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便成为首要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所以“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是为《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该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即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部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的规定应为第二统筹层次,是由行政法规授权给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七条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设区的市本级、县(市)分别统筹。”由此规定可知在江苏省第二层次的统筹是县(市)统筹。如此,在江苏省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地区就分成了设区的市本级及县(市)两级,明确地排除了市辖区的统筹。市辖区一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是统筹地区,因而也就无受理工伤认定的职权。即使在有的设区的市用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由其辖区统筹,也是与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如果市辖区作为统筹地区,在万一发生重大事故后,储备金的保障支付可能会产生困难,区政府的垫付也可能产生困难,这时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将可能发生一定的困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部门谁监督
    一、工伤认定部门谁监督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3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一是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管辖形式。(1)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保障权上的横向权限划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3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3条第l款和第2款规定:"国务院劳
    2023-06-07
    233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时间及部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
    2023-07-08
    185人看过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由哪些部门认定?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
    2023-03-16
    28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分歧,应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
    2023-06-22
    1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不作为法院可直接认定工伤
    翻斗车司机在工作地点保养车辆时发生事故,仲裁委、法院先后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迟迟不做书面答复,法院最终判决职工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事件:工作中发生事故致胸椎骨折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过猛扭伤。柴林告诉记者,他当时认为是肌肉拉伤不碍事,可是到了26日,柴林由于疼痛难忍,被急救车送到石家庄市交通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经住院治疗两个月后,柴林出院回家休养,用人单位支付了此笔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至2001年6月,公司一直按照病假给柴林发工资。2001年7月,柴林被调回机关,每月发给全额工资。出院后,柴林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赔偿遭拒后,2001年9月开始,他向劳动部门反映自己的
    2023-06-10
    103人看过
  • 工伤认定哪个部门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一、工伤认定哪个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
    2023-06-18
    370人看过
  • 那么关于工伤认定部分的争议呢
    您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在工伤之日起一年内为劳动部门提供以下劳动保险部门:1.单位证明(表明没有身份证号码)。什么时候工伤发生地点和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3.医院诊断证明(原件)4.劳动合同5.身份证复印件6.派出所证明7.两名工人的书面证词(附复印件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8.一张六英寸彩色可视照片(显示受伤部位及其外观)9.病历复印件10.医疗账单复印件上述9和10可在出院后制作上述材料是正常情况下所需的材料情况。一些地方劳动局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您应首先根据上述材料准备,并将其发送至劳动局工伤保险科。如果仍然有任何材料丢失,他将一次性通知您残疾等级鉴定程序为:向劳动局下属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表(手写)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工伤认定“48小时之限”再引争议
    一名装卸工上班时倒下了,在医院抢救35小时后停止了呼吸。妻子不愿放弃,恳求医院为丈夫上呼吸机,结果丈夫因多活了33天不能被认定工伤,并因此失去了索赔的希望。背景事件今年2月15日下午,阿珍接到一个电话:45分钟前,她丈夫蒙育文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正在医院抢救。阿珍赶到贵港市人民医院时,蒙育文正在接受第一次开颅手术。自2009年9月起,蒙育文在贵港市某化肥厂做装卸工,一人挣钱养活全家。他工作十分努力,企业统计显示,今年1月,蒙育文出勤31天,且每天都加班到半夜,共计装卸918吨化肥,按50公斤一袋计算,他每天装卸化肥近600包。35个小时过去了,蒙育文在接受第二次开颅手术后,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值班医生对阿珍说,蒙育文的自主呼吸告急,随时可能停止呼吸,如果停止呼吸,要她决定是否给患者用呼吸机维持生命,并提醒她抢救意义不大,可能人财两空。哭泣中,阿珍执意要为丈夫装上呼吸机。但奇迹没有出现,3月
    2023-06-05
    344人看过
  • 淄博市工伤鉴定部门认定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一、办理机构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二、申办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三、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1)属
    2023-04-28
    123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调查的
    一、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调查的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二、工伤认定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三、工伤认定后赔偿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完成工伤认定后赔偿时间是:1
    2023-08-15
    42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怎么做工伤认定应由哪个部门进行
    工伤应当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由上述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一、工伤索赔申请多长时间立案工伤索赔申请的立案期限,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3、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工伤认定决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320人看过
  • 认定工伤要到什么部门
    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作时间不得认定工伤情形1、以下情形不得认定在工作时间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
    2023-02-27
    349人看过
  • 去哪个部门认定工伤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去哪个部门认定工伤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1.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
    2024-01-31
    98人看过
  • 要去什么部门认定工伤
    申请工伤: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去劳保局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一、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二、工伤赔偿怎
    2023-04-07
    17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部门在哪个部门认定了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类案件,对于劳动关系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业逃避工伤赔偿义务的借口。那么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工伤应如何认定?
    • 工伤认定部门如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最快的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
    • 如何解决工伤认定部位的争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是去劳动局还是工伤认定部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治疗稳定,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 工伤认定部门叫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3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法律手段救济的前提条件。职工因为工伤死亡,近亲属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以法律形式把死亡性质确认下来,才可以走法律途径获得救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