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2:11:11 360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是说在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的时候,或者是因为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时候,认为自己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一方向有权利确认土地归属的机关的申请确权登记。

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由县级以上的额人民政府来根据法律进行确认的。并且根据土地的类型,确认的机关也是不一样的。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土地的类型有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当然在我们国家的特别行政区例如澳门还存在私人所有的土地,那么农民所有的土地有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除此之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只要不是法律规定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你们村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登记在册,确认你们村集体所有土地的面积,位置,权属性质。并且会给你们村签发一个土地所有权的证书,来证明你们村对这块土地拥有所有权。

另外单位和个人要使用国有土地的话,要由这块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来登记造册,政府在经过审核之后,符合条件的,会出具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来证明单位和自认对这块土地享有使用权。只有确认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才能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和纠纷的时候更好的保护自己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所有权。

一、民法典公司土地所有权有年限吗

公司不能取是土地使用权,公司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有年限的,例如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3-05-05
    175人看过
  • 土地怎么确认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原承包土地是荒山、征地后变成林地土地补偿归谁所有林地土地补偿归承包人,也就是村集体所有。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
    2023-08-08
    2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权确认书可以通过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转让,但必须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三)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能转让吗可以转让,但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3-25
    100人看过
  •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确认书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土地、划拨已有的土地、转让已有土地或者拍卖土地这几种方式。首先要看用户自己符不符合得到土地的条件,及其自己是属于什么样的企业,在根据情况来选择自己想要的土地。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1、主要有拍卖、招标,对于有条件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2、没有条件,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此外,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是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我国《民法典》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划拨和出让。1、所谓土地划拨,是指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
    2023-06-19
    246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确认后还能建房子吗
    确认土地权属后能否建房只要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农村住房建设程序:1、申请村组会议审议3、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议4、发证5、张邦公告6、放样施工>(七)竣工验收和登记发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3-05-31
    295人看过
  • 如何确认两块有争议的土地的权利
    1、如何确认两块有争议的土地的权利如果事实非常清楚,一方显然拿不到土地,那么权利就可以确认了,即法律不允许故意闹事、无中生有、随意闹事。群众说政府管不了纠纷,但政府内部纠纷很少。他们的原则没有得到批准或备案,很可能涉及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侵犯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两块有争议的土地的权利无法确认时,如果他们想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帮他们做好代理。对于两宗有争议的土地权属,当事人不
    2023-05-08
    116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所有权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
    2023-07-27
    414人看过
  • 企业征用土地的权利如何确认
    企业征用的土地权利如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农业生产。农村集体土地被企业临时征用的,不影响农民的土地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和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报批前应当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金。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外,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破产、合并等情形。
    2023-05-08
    344人看过
  • 一房二卖所有权如何确认
    一房二卖以登记确定所有权。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如何处理一房二卖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
    2023-07-04
    357人看过
  • 码头岭村不服土地所有权确认纠纷
    上诉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仁坑村民委员会马头岭村因诉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确认一案,不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明法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的事实:原告马头岭村与第三人三桠村在2002年4月向高明区明城镇国土房产管理所和高明区国土房产管理局提出干坑坪所有权争议。干坑坪位于原告和第三人村后侧,东至马头岭(山名),南至竹林地,西至山脚路,北至干坑山(山名),面积约54.94亩。高明区国土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调处,原告和第三人无达成一致意见,高明区国土房产管理局于2003年8月14日作出调查报告提交被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处理。被告于2004年4月12日作出了明府法字[2004]8号《关于高明区明城仁坑村委会三桠村与马头岭村干坑坪山地处理决定》,决定干坑坪以竹林旧路为界,以北为三桠村所有,以南为马头岭村所
    2023-06-08
    495人看过
  •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土地权利如何确认?
    宅基地无法办理确权证书将会更房屋带来很多未知的风险,所以拥有宅基地的农民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办理确权证书。下列几种情况未确权的宅基地将无法确权:1.宅基地权属不清。这主要说一块地有好几个主人,比如两三个兄弟共同拥有一个宅基地的情况,这就很难区分,也无法确定到底属于谁,确权证的名字写谁的,容易引起纠纷。2.一户的第二块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的。因为保持着一户一宅的原则,切实保证公平公正,不能够滥用别人宅基地,让别人没有得到政策的普惠,影响到整个地区确权工作的进行。3.除了上述的两个外,那些宅基地获得批准后闲置了两年以上的,以及地上的房屋是违建情况,不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宅基地,也无法顺利进行确权。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发证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
    2023-07-13
    269人看过
  •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怎样申请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定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依法改变土地所
    2023-06-05
    38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确权,如何确保土地确权颁证如期完成
    近日,肥东县召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冲刺调度会。会上通报了各乡镇(园区)近期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当前工作分别进行了安排与部署。响导乡、梁园镇、长临河镇三个确权颁证工作较先进的乡镇进行经验交流。2016年是肥东县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攻坚年,目前更是到了最后冲刺阶段,12月初省确权办将进行验收。各乡镇正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以迎接省市验收。目前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处于颁证发证前的档案整理归档扫尾阶段,距省市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会议要求各乡镇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这项工作上来,加快工作进度,绝不能因为个别乡镇及公司拖累全县工作的整体推进。要找准位置,快速有效推进确权工作;精准施策,重点突破,全面推开;相互配合,手续规范,不推诿扯皮;快发证快纠错快整理,共同抓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最后扫尾工作,确保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如期完成。知识普及: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根据中共中央
    2023-05-04
    3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以后还享有土地所有权吗
    农村土地确权后并不意味着就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第一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怎样处理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处理规则如下: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
    2023-08-0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流转后,土地所有权如何确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有三种形式:一是村农民集体所有;二是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者或者发包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土地确认,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02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土地使用权确
    • 土地确权确认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送达征收土地告知书后三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在《征收土地情况调查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对于在发布公告后抢建抢栽抢种的不予确认。在征地调查确认中,经反复做工作,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逾期仍拒绝在各项调查表中签字盖章确
    • 住所地如何确认?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1
      公司住所确认的主要原则是主要机构所在地。《公司法》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 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律分析 土地所有权应当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个人仅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