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1:40:30 275 人看过

济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发生本办法规定的门诊、住院以及门诊规定病种(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门诊规定病种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或者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负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的标准确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执行一次,标准为200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度,标准为6万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按照以下标准分担:

(一)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二)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三)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参保人连续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个医疗年度起每年比照前款规定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不超过200元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20%的标准支付。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危重病人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急诊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有关规定支付,不再执行起付标准。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由急诊观察直接转入住院治疗后,急诊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统一结算。参保人需要转院到外地(限北京、上海和天津)住院治疗的,由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级以上专科医院提出专家意见后,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备案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相应增加10个百分点;未经备案自行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发生本市居民医疗保险规定乙类药品目录所列药品、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按照规定比例自付,再按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负担。参保人因参军、升学(就读高等院校)、户籍迁出本市等,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即时终止。参保人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害的;

(二)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或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生育及相关手术;

(四)整形、美容、矫正等治疗;

(五)康复性治疗的;

(六)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其他不符合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0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南京市居民医保待遇一览表
    居民医保待遇一览表(2015年版)居民医保待遇一览表(2014年版)就诊类别类别起付标准就诊医院费用段基金支付比例普通门诊老年居民其他居民300元社区医院300~800元60%非社区医院50%80周岁以上居民社区医院65%非社区医院55%学生儿童-----社区医院0~300元60%非社区医院50%门诊大病居民免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费用80%学生儿童85%住院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三级医院900元起付标准以上65%二级医院500元起付标准以上80%一级医院300元起付标准以上85%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00元起付标准以上80%二级医院400元起付标准以上90%一级医院300元起付标准以上95%住院医疗费补助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8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
    2023-05-10
    446人看过
  • 焦作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后所能享受的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篇(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另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用人单位缴7%,职工个人缴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保单位缴费为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在职职工缴费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选择只
    2023-05-29
    315人看过
  •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提高
    王家井镇的俞大爷今年73岁,前几天因支气管炎到镇医院挂瓶,门诊费用共需1743.35元。俞大爷参加城镇医疗保障,按原来门诊医疗医保费用可报销20%且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报销限额100元的规定,只能报销100元。而新政策实施后,仅这次就报销了348.67元,比原来多报销了248.67元。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起,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又有提高。本次待遇提高,主要包括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标准调整两部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即时扣减报销20%的办法不变,取消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报销100元的限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障资金与参保人员共同承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另外,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成年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医疗保障资金的支付比例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部分,支付55
    2023-06-07
    299人看过
  • 苏州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药物治疗,血友病药物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药物治疗,单纯性老年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二、诊断认定及登记确认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在门诊进行上述特定项目治疗的,须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先到指定诊断认定医院办理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手续,由主治以上医师在《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登记表上填写诊断依据,并加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2.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就医证卡及相关诊断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其中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确认手续,由医院统一办理。三、结付标准办妥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
    2023-05-10
    369人看过
  • 周口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得了病如果不去住院,要通过什么途径报销答:(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我市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参保居民可以使用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二)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共十八个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癫痫病、非耐多药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帕金森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023-05-29
    425人看过
  • 南通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享受600元以内补偿50%的门诊统筹待遇。报支比例特殊病医疗费用病种限额报支比例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恶性肿瘤放、化疗4000元重症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30000元精神病2000元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医院等级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三级综合1000元500元三级专科800元400元二级750元375元一级500元2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200元报支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段(元)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注:1.在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住院和大病门诊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2.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
    2023-05-10
    13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云南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规定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 济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条例关于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门诊大病(第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包干; (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费用按核定的门诊次均费用偿付标准结算; (四)门诊血透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偿付标准总额结算; (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期间的待遇是怎样的,如何理解工伤保险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如属工伤,其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或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
    •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是怎么计算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于用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6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用于工伤治疗的一次性补助金,使工伤职工在离开原单位后工伤病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的能够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
    •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医疗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的救助范围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般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