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能否受著作权保护户外公共场所艺术作品,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在户外公共场所展示的艺术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无偿使用,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将他人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鉴赏;(二)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播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广播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六)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博物馆为展示或保存版本而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出版作品,不向公众收费或向表演者付费(10)复制、绘画,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摄影、摄像
(11)中国公民出版的中文作品的译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中国出版发行
(12)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对前款艺术作品的复制、绘画、录像,可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重复使用,不构成侵权。
本解释所称合理的方式和范围,是指符合社会秩序的良好道德。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健康发展。在这一范围内,复制人、画家、摄影家、录像机可以重复使用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展示的艺术作品,不构成侵权,但重复使用人必须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p>1。书面作品:书面作品是指以文字或者与文字相当的其他符号形式表达作者情感和思想的作品。
口头作品:口头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但不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讲、讲座、法庭辩论、演讲、布道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是指可以结合旋律、节奏、和声演唱或表演,用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流行歌曲、交响乐、弦乐、爵士乐、打击乐等。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完整的戏剧表演,而是指戏剧剧本的表演。伯尔尼会议也将戏剧作品定义为剧本。三。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是指舞蹈动作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记录。4杂技艺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身体动作和技巧表现出来的作品,具体表现为骑马、蹬马、手艺、绝技、走绳、空中飞人、民间杂技等,等等。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三维造型艺术作品,如绘画、书法、雕塑等。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利用摄影器材,合理运用光学、化学原理,在摄影材料上再现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是指在一定的记录介质上拍摄的作品,由一系列有声或无声的画面组成,借助适当的装置投影播放。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素描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以及地图,反映地理现象和解释事物原理或结构的素描和其他作品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为了得到一定的结果而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或一组能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的符号指令或符号语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这是一个灵活的条款。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未来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长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民间文艺作品:民间文艺作品的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民间文艺的特点代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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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是指法律授予创作者对其原创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这些权利涵盖复制、发行、公演、展示和修改等方面,确保创作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控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造,促进文化繁荣,同时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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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受著作权保护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6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内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世代传承,并体现其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民间故事、传说、诗歌、歌谣、谚语等以言语或者文字形式表达的作品; (二)民间歌曲、器乐等以音乐形式表达的作品; (三)民间舞蹈、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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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则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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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用艺术作品有著作权保护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5实用艺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 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这就意味着,抄袭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合法性。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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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著作权法中什么是著作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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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著作权属于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