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要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12:57 488 人看过

夫妻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中的重要组成人员,与其他的家庭人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离婚时,应当保护夫或妻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当事人男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很少受到侵犯,而女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些地方,常常受到侵犯。结婚后女方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被收回;离婚后,在男方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无法带走,即使男方愿意分出,也不便耕种,这样就使离婚妇女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活困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保护广大妇女的权利,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据此,离婚时,村民委员会、人民法院应当充分保障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不得侵害和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离婚时应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一般应遵循的原则:(1)保护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要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只能对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不能对土地进行分割。(2)保护离婚妇女土地经营权的原则。必须保障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和生存条件。(3)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中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养殖、种植业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时,要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处理。一、土地经营承包权有诉讼时效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
    2023-06-26
    325人看过
  • 离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分割?
    可以。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必须要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可以进行分割的情况是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或者其中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结婚以后另一方的户口迁入,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可以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立遗嘱吗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户进行承包经营,所以如果在同一家庭户里,不需要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该户籍人口全部消亡后,承包地应有村集体收回重新发包,所以在你当事人父母去世后村集体仍将该地继续交由当事人的堂兄弟承包本身就是违规的,征地后的补偿金实际应该归村集体所有。在你上述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堂兄弟拿到了土地补偿金,那你的当事人完全可以要回这笔钱,如起诉,按民法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2023-07-17
    451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土地的分割方法
    该内容讲述夫妻离婚时土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主要思想是离婚协议或依法判决是解决土地使用权分割的主要方式。具体分割方法根据离婚双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双方都是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或者一方是城市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等。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来解决。夫妻离婚时,只能就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不能分割土地所有权。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分割方法,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城市居民,则应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如果双方都是农村居民,则可以就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如果一方是城市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则应就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如果夫妻一方为该村农民另一方不是,则土地的使用权分配给农民一方所有,另一方
    2023-10-01
    415人看过
  • 如果离婚土地经营权不分割,如何计算土地补偿费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分割,但巧合的是,这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因此,国家赔偿了一笔赔偿费。赔偿费该如何分配?案件事实: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分割的,土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原告朱某于1965年与第三人杨某结婚,婚后生下4个儿子,两名女子系泾县泾川镇城东社区居委会一江村组农民。上世纪80年代第一轮土地承包中,朱某一家8口承包了4块耕地,占3.7亩。1987年10月,原告与杨某离婚,但未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后,长子和女儿与父亲杨某同居,其余子女与母亲朱某同居。由于与朱某同住的子女较多,4块耕地中有3块归朱某所有,但他们仍以杨某为户主承担相关权利义务。2003年11月,三块耕地中,有两块(2.74亩)被依法征用。扣除相关费用后,土地补偿款应为4.2万元。对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朱某在本案中与一些第三方发生纠纷,村民小组多次未能解决。因此,补偿费无法支付,只能由村民小组存入银行。朱某于20
    2023-05-08
    205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有的土地经营权?
    离婚土地经营权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割。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共有物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属于非城镇居民一方。2、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另一方婚后户口未迁入的,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人资格,离婚时不迁入一方主张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予支持。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
    2023-07-02
    222人看过
  • 夫妻离婚承包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1)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2)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3)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
    2023-06-12
    321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怎样分割公司股权
    一、离婚时怎样分配公司股权夫妻离婚协商解决公司股份的情况:1、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有后其公司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不具备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有限公司法定条件。在这类情况下,有三种解决办法:(1)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其余股份由夫妻中的一人持有。(2)夫妻一方保留极少的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绝对多数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东持股最低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持象征性股份的一方所保留的公司股份可少到对公司权益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但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义上的权益和权利。(3)将有限公司变更为私营企业。但这种变更可能不利于原有公司的继续经营和发展。2、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时在股份持有比例上需作调整。这一种情况属公司股东间的股份转让,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进行股份变更。3、仅以夫妻中一人的名义作为股东参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公司股份
    2023-04-27
    182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分割企业产权、经营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的企业,其产权、经营权,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离婚时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折价赔偿。根据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将企业产权、经营权确定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该方支付相当于企业全部财产一半价值的现金给另一方。但由于企业有远期利益和无形资产,这种补偿的一方有时是不公平的;同时经济补偿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因此,这种方式可以谨慎使用。  (2)分期支付。为保护企业正常发展,补偿对方相当于全部财务总额的一半,但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分期支付。  (3)约定盈余分配。一方占有企业产权并具有经营权,自己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但将企业纯利润按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对方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不参与企业纯利润按一定比例按期给付对方。对方不以企业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这种方式不破坏企业的完整。不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  (4)合伙经营。企业
    2023-02-25
    162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分割承包地
    1、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男女双方仍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各自有承包经营土地能力,并且双方均要求对夫妻原承包经营的土地继续承包经营的,在不影响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考虑将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按份划出,由各自经营。2、一方无能力或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根据有利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原则,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确定给有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的另一方经营,而由继续经营方给予放弃承包方相当价值的经济补偿。3、一方迫于生存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时间内又不能自行耕种承包土地的,可考虑由另一方代为耕种。4、承包土地不利于分割,可采取对夫妻共同享有的承包土地进行轮流耕种的方法。5、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予以共同分割。
    2023-02-16
    2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如何划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类型如何划分?(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用途:1.种植业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2.林业用地,包括果园、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带等用地;3.牧业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饲料和多汁饲料用地(一般计入耕地中);4.渔业用地,包括水库、池塘、湖泊等占地。(二)土地利用类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利用类型: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2.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3.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2023-05-05
    209人看过
  • 离婚诉讼怎么分割土地经营权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土地经营权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应当予以保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轮流经营。如果夫妻双方都坚持要经营土地,但是为了发挥承包地的整体经济价值不适宜分割的,则可以采取轮流经营的方式。采取此种方式时,可以将轮流经营的周期适当延长一些,如确定每人经营三到五年,以提高经营一方投入的积极性和避免一方掠夺性生产经营。(二)折价补偿。考虑到土地的经营效益呈不确定性,可以按季或年进行补偿,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烦琐,只能由法官发挥其自由裁量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进行流转,对收益进行分割。若夫妻双方均不愿意经营土地,认为可以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或抵押、质押。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
    2023-05-06
    30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经营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4、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承包经营权,但对土地进行了改良,或婚后双方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并共同进行了经营和管理,对涉及改良方面的费用以及通过土地改良增加的收益,或婚后种植的地上附着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和非法
    2023-07-13
    135人看过
  • 夫妻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另外行使
    夫妻经另一方同意可以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婚后一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婚后一年离婚财产的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民事法律之诉讼财产与债务离婚时怎么认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是否有
    2023-06-23
    39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5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这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
    • 2023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可以分割吗,承包经营权咋分割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5
      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来说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可以分割。 2、离婚夫妻承包经营权咋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承包的,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就共同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但分割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是在承包合同履行期内,因为不在
    • 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分割,该怎么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1995年9月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通知》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
    •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分割,可以在离婚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这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有承包主体资格的。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民法关于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分割。如果承包土地在分割后无损其经济价值,则可按承包户各成员的份额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到离婚后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及当事人双方身体状况、谋生能力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分割。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6
      如果经营权属于共同财产且夫妻关系未持续,则要进行经营权的分割。夫妻共同作为承包方则视为共同财产,根据夫妻关系的长短和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而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