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死亡赔偿金另行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8:11:24 36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刑事案件死亡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案件死亡赔偿金另行起诉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有没有死亡赔偿金
    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
    2023-04-17
    396人看过
  • 行政赔偿起诉必须满足什么前提条件
    一、行政赔偿起诉必须满足什么前提条件提起行政赔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多少行政赔偿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
    2023-05-13
    491人看过
  •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起诉交通事故赔偿
    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起诉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后可以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什么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项目包括: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交通事
    2023-10-08
    81人看过
  • 刑事另提起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支持吗
    一、刑事另提起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是否支持1、可以支持。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人身伤害的,被害人、被害人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赔偿,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二、什么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受害人。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附带民事诉讼。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4、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无
    2023-11-27
    20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4.属于执行法院管辖,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内开始算起。通常情况下,案件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需要补充侦查,寻找新的证据,可能会用更长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
    2023-07-25
    70人看过
  • 想要医疗行为的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想要医疗行为的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相关医疗确定的损害程度;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有过失;3.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等;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赔偿里有哪些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按以下几种项目费用进行赔偿: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医疗事故发生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5.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
    2023-06-08
    423人看过
  • 民事案件撤诉后再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民事案件撤诉后再起诉要满足哪些条件撤诉之后再起诉,只要是在时效范围之内,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够提起诉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撤诉之后再起诉需要满足起诉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二、申请撤诉的条件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
    2023-06-03
    12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法院会支持吗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不包括死亡赔偿金的法律内涵,但如果被告人和受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则法院不予禁止。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2023-06-03
    4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另诉赔偿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另诉赔偿管辖法院是什么?刑事案件另诉赔偿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被害人依法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二、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三、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是什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
    2024-01-17
    294人看过
  • 微博造谣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微博造谣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造谣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
    2024-01-28
    174人看过
  • 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什么?
    一、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什么?1、刑事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之下,需要赔偿受害者相应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用等等,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告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的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等,这些费用标准为死者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
    2024-01-20
    70人看过
  • 交通肇事二人死亡缓刑判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一、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刑法当中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
    2023-06-28
    378人看过
  • 另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另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
    2024-01-26
    90人看过
  • 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
    2023-03-29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单独提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2
      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权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首先必须经过先行处理程序,即先行处理程序是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 2、行政赔偿的先行处理程序体现了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所谓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是指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时,一般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与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协商,若不能达成协议或请求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满意的,或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处理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 民事诉讼案件涉刑需要中止中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其实是刑事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
    • 满足什么条件就可以对刑事案件进行申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对刑事案件进行申诉: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另案起诉死亡赔偿金一般要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侵害后,既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那么,选择哪一种途径更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一、从诉讼风险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最大优点,即当事人避免了因预先支付诉讼费用而带来的风险。 二、从审理期
    •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事项,如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案件且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