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14:17 328 人看过

如果原告的行为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原告应该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予以纠正没有确定关税或者付款的义务。人民法院应该要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诉讼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要在七日内立案。如果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该要先受理,受理后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再裁定驳回起诉

有关行政案件时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当事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15日内可诉讼;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复议期满之日15日内可诉讼;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直接提出行政诉讼。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是需要由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涉及到具体的处罚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而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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