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任何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31:26 163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的,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疑似职业病患者被诊断或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未经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疑似职业病患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两种情况,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无论是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有关。发生职业病、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作为就业组织者和直接受益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一旦发生职业病或工伤,可能导致劳动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病的认定,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专门医疗机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列出了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人;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最后工作时因事故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患有职业病;在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而受伤或失踪;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被视为工伤的情况

(3)在患病或非工伤的情况下,

规定医疗期内的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至24个月。具体医疗期根据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有几种标准: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0年的标准,工作年限小于5年的标准为3个月,工作年限大于5年的标准为6个月;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0年,则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分别少于5年、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在医疗期间,病假工资,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疾病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疾病救助费用和医疗费用,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辞去工作,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离职手续,享受退休、离职福利。、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终止劳动(雇佣)合同或服务协议,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的除外(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所谓怀孕是指妇女怀孕的时期。产期是指妇女分娩的时期,产假一般为90天。哺乳期是指从出生到一岁的时期。根据规定,只要妇女怀孕在分娩和哺乳期间,雇主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考虑到老员工对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老员工的保护,包括规定在r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10年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虑到一些法律、行政法规也有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时为了便于与将来颁布的法律衔接,还规定了自下而上的条款,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

在理解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禁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第二,本规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有本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可以根据本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达到伤残水平的(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受伤的(3)怀孕、分娩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义务兵役期间入伍的退伍军人

(5)第一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复员或转业退伍军人

(6)建设征地农民工首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7)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8)在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中,职工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

(9)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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