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挪用房款可以经侦报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1 10:07:31 243 人看过

一、开发商挪用房款可以经侦报案吗

挪用房地产监管资金本质上构成了挪用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若挪用规模较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给原部门,或将该资金用于法律禁止的活动,便涉及到刑事犯罪层面。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监管资金的侵占理应归咎于相关责任人。

诚然,挪用房地产监管资金乃挪用公款的一种表现形式,但需注意,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更应该归属社会治安问题中的经济领域问题。

如果涉及数额较大,且存在超期未还或非法使用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

针对此类案情,并非将其纳入到监察委员会的负责范畴中,而是交由公安机关来调查处理;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则主要聚焦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

另一方面,尽管挪用资金案件的涉事主体未必为国家公务人员,但并不意味着这类犯罪仅限于此,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或企业亦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退房避免开发商不退钱,可以先做财产保全吗

关于退房款是否可行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需明确财产保全的定义与内涵。

财产保全即人民法院在面临可能影响案件生效后果或可能导致涉案财物受损的状况下,在利益相关方提起诉讼之前或通过实施一系列限制各方转移或处分权益的强制性手段进行保障。

正如被执行人员自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便须按照判决规定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

倘若他方始终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者可被视为涉嫌构成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

因此,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未来的案件处理中,可以参考采用在提出诉讼申请之时,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

因诉前财产保全仅适用于形势紧迫之情形,故申请人仍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并经过法院审理和批准。

现阶段,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大部分地区的法院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执行态度相对消极。

具体来说,尽管有一种妥协性的方法即债权人放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但可在提交起诉立案申请时与立案部门进行有效协商,考虑到被告人可能存在的资产转移风险,可以请求法院在立案手续完成后暂时推迟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及其副本,等到确定承审法官之后,先行处理财产保全事宜,然后再行通知被告文件已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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