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多久生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06:25 332 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多久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是1个月。

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书面正式房产交易合同后,应当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交易内容,如果合同超过了追认期,则可能存在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屋买卖合同在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

有效的合同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具备有缔约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均为真实;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房屋买卖合同自当事人双方合同签订成立时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状况;

3.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6.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7.质量标准承诺;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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