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面积不一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31:28 370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对象为土地,而房权证登记的对象为商品房。

一、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在哪

房产证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也被叫做是监证字号,一般是在房产证的第二页。如果说想要的号码是房屋位于房管局的编号,则就是房产证上面的丘地号,房产证上会写上“权证号”;而如果是想要房产证上面的编号,那么就是房产证上的监字号,房产证上会写上“监证数字”。

二、房屋所有权证卖房可以过户吗

房屋所有权证卖房不可以过户。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房产证和土地证不一致房屋归谁呢
    土地证房产证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房产证是证明房屋合法的依据,土地证是证明土地合法的依据,二者证明主体不一样。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1、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2、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3、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
    2024-08-02
    203人看过
  •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面积不符合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中土地证面积,1,土地使用证上的是占地面积,就是指你这建筑的一层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所有的面积,2,正常赔偿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不过有时候这只是一种做法而已,没有太大意义,他想要的还是那块地,赔偿之前他会综合考虑你们那的容积率,计算出一个折中的价格进行赔偿。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赔偿吗?在拆迁房产中,土地证上的公摊面积赔偿也应该属于赔偿的范围。具体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7-04
    434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和土地使用权面积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拆迁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拆迁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拆迁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你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的计算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标准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2023-08-08
    448人看过
  • 房屋的产权面积和建筑面积一定要一样吗
    物业面积和建筑面积一样吗?当然,答案不一定。物业面积可以是建筑面积、内建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为什么?因为房产面积主要是由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面积计算方法来确定的。一般来说,普通商品房的产权面积是指建筑面积,但如果是别墅或房改房,产权面积可以指公寓内的使用面积。公寓内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有什么区别?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建筑面积=公寓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而公寓内使用面积需要使用公寓内建筑面积减去公寓内墙体面积和公寓内阳台面积。因此,建筑面积大于公寓的使用面积,购买价格一般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来确定。如果共享面积小,会有更多的使用面积吗?一般来说,如果共用面积小,很可能是电梯井减少了,楼梯间减少了,走道、公共大厅等地方的面积被压缩了。这样,生活舒适度就会下降。另外,一旦出现故障,很难得到及时修复。因此,一个小的共享区域并不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可用区域。它也可能以牺牲人们的生活舒适为代价。
    2023-05-08
    437人看过
  • 土地面积大于房屋面积怎么确权
    土地面积大于房屋面积,可以先请房屋测绘公司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报告,然后带房产证和测绘报告、户口本、产权人身份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更正登记。土地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房产证上的面积是指房屋产权面积。一、收房时房屋面积有变化怎么办1.房屋面积正负在百分之三之内就正常。如果你真的觉得有猫腻,你可以请测绘部门来测,如果你所收的房屋与买时合同面积有偏差,你完全可以要求楼盘开发商退还多余买房款,然后房屋面积测绘费用可以要求楼盘开发商提供。2.不过房屋面积公摊面积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测的准确的,除非和他打官司~这样又太劳民伤财了。3.测量并不是开发商来进行的,而是测绘局等有测量资质的主管单位进行的,一般结果都是专业的,有出入很正常,结果会在房屋的房产证上体现,购买房屋的合同对收房时最终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差异做了很明确的约定,因为楼盘开发商开始提
    2023-03-20
    171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上有房屋面积吗
    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共有宗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每户的面积都一样的话,用共有宗地面积除以户数就是公摊面积。一、公摊面积包括什么公摊面积包括:1、电梯井;2、管井;3、楼梯井;4、垃圾道;5、变电站;6、设备室;7、公共大厅;8、走廊;9、地下室;10、值班警卫室等。共享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建筑的业主共同拥有的整栋建筑公共部分的建筑面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合同订立需要注意什么?(1)房产产权性质、质量。(2)购房价位与付款方式。如果是分期分款的,还应注明每一期的缴款时间。(3)房屋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标准及其主要构成,及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4)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具体的交房时间,切勿
    2023-06-20
    268人看过
  • 宗地面积与土地证面积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宗地面积与使用权面积之间的区别,毋庸置疑的是,这两者并不相同。宗地面积,顾名思义,囊括了房地产开发者所拥有的全部土地面积。至于使用权面积,则更具体,它所涵盖的乃是每户业主实际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不难发现,宗地面积和使用权面积之间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逻辑关联。换言之,宗地面积相较于使用权面积而言更加宽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2024-04-27
    325人看过
  • 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是否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
    只拿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房屋的年代比较久远,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土地证的,那么就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2、如果是新房,可以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土地证。一、申请土地证的流程具体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申请土地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3、图件;4、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综上所述,只拿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解决方法具体有如果房屋的年代比较久远,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土地证的,那么就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并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如果
    2023-07-01
    63人看过
  • 有房屋所有权证划拨土地房屋能交易么
    有房产证划拨土地的房屋能交易过户。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24-08-04
    249人看过
  • 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办理流程
    一、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
    2023-05-06
    290人看过
  • 排屋土地分摊面积使用权归谁所有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一、公摊范围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二、分摊原则(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三、公摊计算1、多层商品住宅楼,须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幢内的各套内建筑面
    2023-02-17
    42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不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二)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
    2023-03-28
    396人看过
  • 土地房屋所有证还有效吗?
    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合法及有效的,政府也确认其效力。但在司法实务中上世纪50年代的房产证明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对房产进行过确权,如果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没有对此提出异议,房产就按公共财产处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2024-04-30
    257人看过
  •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所有权证怎么办
    若仅持有房产证而未持有相应的土地证时,实体操作的办理方式当为等待房产证颁发妥当之后,前往土地资源管理局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事宜。遵循国家推行的“房地合一”政策精神,商品房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之后已成功办理房产证,完全可以向土地登记机构递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从而完成土地权利证书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2024-08-05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只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有权一致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小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
    • 国有土地证房屋面积超过产权证面积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这个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限的问题。没有合乎规定属性的土地是不能进行非属性合同的。土地证属于这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默认为非建设用地,而上面起了房屋已经改变了土地的基本属性了,属于违章建筑,地产部门以及国土部门知道厚会被整改恢复土地的原有使用属性的。涉及后面的合同法律上根本是不承认的。建议拿着现在的土地证到国土资源局或者城建局签个民建土地使用批示,在你的土地证上盖上这两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的印章,然后回来
    • 国土证的面积和产权证的面积是否一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肯定不一样!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国有土地的使用面积;而《房屋所有权证》证明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国有土地的使用面积和房屋的建筑面积两者完全是不同的计量标准。
    • 2021年版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与51的土地房屋所有证面积不一致咋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做法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而且乡村集体土地隶属小产权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是指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花费,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商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无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予以备
    • 房屋拆迁地证上显示的面积和土地证上的面积不符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