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伤认定管辖权进行了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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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调整管辖范围如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影响较大的工伤案件和封闭作业单位的工作;市机关负责本市机关参保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所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在我市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既没有异地登记,也没有为进城务工人员投保的,自2007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生产经营所在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伤认定进行管辖,所有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请工会组织和其他工伤申请人根据工伤保险情况和用人单位住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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