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4:11:29 254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形成了以法院判决为中心,检察机关干预公安机关侦查,提请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很少联系的直线型结构。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权力强大,影响控制着刑事诉讼后面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各方面活动都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而他们对抗公安机关的手段、措施却相对较少。公安机关拥有的权力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行政权,按照权力制约理论,行政权应当受到司法权的有效监控,以司法权制约警察权,是人们对警察天然侵犯性进行深刻认识的结果。我国的检察机关拥有的权力广泛,但过于分散和脆弱,对公安机关缺乏相关的实质性管理手段,法院更是无法对公安机关进行司法控制。这种刑事诉讼构造表面上看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质上是以侦查为中心的职权式诉讼模式,目的是加强审前程序,确保侦查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有哪些?

1、立案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移送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如何证明证据不足
    公安机关办理一切案件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要轻信口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程序1、回避的期间回避的期间,指、检察、审判人员及其他适用回避的人员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以及有权指令回避的组织和人员指令回避的时间期限。回避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的任何诉讼阶段提出申请和审核决定。属于回避范围的人员,应当在接受案件并了解具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后立即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他们了解有关人员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后即可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有权决定回避的人员或者组织自了解本的办案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后或者自接到办案人员的自行申请、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时,应当及时地加以审核,尽快作出决定,以利于案件迅速地开始进入正常的
    2023-08-07
    1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证据需要达到哪种证明标准
    一、民事诉讼的证据需要达到哪种证明标准一般而言,我国民事诉讼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以下的四项标准:1据以定案的证据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得出的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也就是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判才是正确的。二、谁是证明标准的主体法学界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从前文所罗列的概念看来,似乎下列人员都可以成为证明标准的主体:司法人员、诉讼主体、证明主体、公安司法人员、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显然此种状况是非常不利于证明标准问题的深入研究的。研究证明标准的主体应当从诉讼证明开始,因为诉讼证明是证明标准的上位概念。从广义上的诉讼证明而言,证明活动可分为他向证明和自向证明,相应的,诉讼证明主体自向证明主体和他向证明主体。“自向证明的主体一般是就事实问题作出某种认定或裁定的人,如侦查员、检察官、法官;他向
    2023-04-27
    59人看过
  •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
    比较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证明标准:1、证明主体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控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具体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明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其中,在民事诉讼中,证明主体是各方当事人,并且根据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分别由各方当事人就一定的事实进行证明。2、证明对象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以及是否具有从重、加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主要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3、证明手段不同。在证明手段方面,虽然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同一种类证据在不同诉讼中的证明意义却不完全相同。如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承认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免除原告对事实主张的举证责任;但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3-08-13
    385人看过
  • 刑事诉讼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证明力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诉讼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证明力有什么区别?言词证据的优点是能够比较形象、生动地反映客观事物,可以从动态上揭示案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和具体情节,而且提供证据的人能及时补充、修正、重述他所了解的事实,回答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澄清某些疑点。但是,由于言词证据是经证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鉴定人等的感知、判断、记忆、陈述这几个过程加工过的,受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能力、利害关系和思想感情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如实反映案件客观情况的可能性较大,甚至还会歪曲、伪造、隐瞒事实。针对言词证据的上述特点,在收集和运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严禁采用刑讯逼供、引诱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言词证据,应当对证人和被害人讲明作伪证和虚假陈述应负的法律责任,告知其有义务如实提供证据;(2)应当及时收集言词证据,特别是对于年老、重病、重伤等人员,更应当及时收集;(3)针对言词证据易变性、可塑性较
    2023-06-06
    4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书证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一、民事诉讼证据书证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二、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书证与勘验笔录的区别书证与勘验笔录的区别主要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书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前或在发案过程中制作发生的;而勘验笔录则是在案件发生后,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
    2023-04-23
    443人看过
  • 简议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单位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实质上就是我国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法定种类划分。关于单位证明是不是证据,以及属于哪种证据,长期以来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因而,单位证明的“名分”在刑事证据中一直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境地中。然而,单位证明在刑事诉讼中一直以来所发挥着的其它证据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却是有目共睹的。单位证明,是指有关部门以单位的名义向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某些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常见的如:关于人的自然状况、身份、资格以及历史情况的证明;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证明;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证人死
    2023-06-11
    4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上的差别
    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上的差别是:证明主体不同,前者的证明主体是公诉方与被害人,后者的证明主体是当事人;证明对象不同,前者的证明对象是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事实等,后者的证明对象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的事实等;证明收集方法不同,前者的侦查机关具有强大的侦查能力,后者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差异(1)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内涵与外延的区别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在内涵上是有所不同的。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而新刑诉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进行了完善,将其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相比而言,民事诉讼证据较注重客观真实,而刑事诉讼证据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实现了证据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更具有科学性。从外延上看,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2023-08-03
    2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判断标准
    民事诉讼证据
    一、判断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证据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丧失证据资格,不能作为诉讼证据采纳。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任何一种证据都必须具备上述不同类型之一,否则不可能成为诉讼证据。另外,法律还对各种证据应具备的手续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对于用来作证据的合同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物证必须是原物等。同时,手续不齐全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例如:单位出据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才符合证据的法定手续。2、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民事诉讼法对各种证据的收集、调取都规定了具体的程序。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直
    2023-04-25
    211人看过
  • 刑事证据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有什么不同?
    1.收集证据的主体不同。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收集公诉刑事案件证据的机关是国家侦查机关,侦查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据,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证据;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则只是民事诉讼原告及其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2.收集证据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证据目的是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是法庭给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而民事诉讼证据是围绕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以便通过确认这些损害而从被告处获得赔偿的目的。3.证人作证的态度不同。对国家机关收集证据,证人一般能严肃对待,所反映的情况真实性较高;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除了法院通知证人当庭作证外,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收集证据时,证人可能受其要求、利诱、威胁、恐吓等原因,所作证词的真实性就打了折扣。4.收集证据的人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不同。侦查机关侦查人员一般都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对法律的理解比较准确和全面,而原
    2023-04-22
    2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规定了客观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规定了客观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023-06-06
    21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谁,刑事证据如何收集
    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特别关注:概括起来,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和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两大类。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2)作为从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1)关于回避的事实;(2)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3)关于耽误期限是否
    2023-04-21
    473人看过
  • 证据在刑事诉讼法的分类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分类有: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证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证据的表现形式又可把证据分为以下几种: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相关文件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如相关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
    2023-06-23
    357人看过
  • “单位证明”可以算作刑事诉讼证据吗
    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StyleDefinitions*/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5.4pt0cm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NewRo
    2023-06-11
    135人看过
  • 什么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
    2023-08-01
    359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 更多>

    #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中的刑事证明标准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证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0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
    •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否适用于审查起诉,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怎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2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同样适用于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刑事证明怎么写,刑事诉讼证明的证明标准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
    •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什么最新刑事诉讼证明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一般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明责任承担。公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要看的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怎么样的,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包括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8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