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北京9月20日电(于宛尼丁军杰)从今天全总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各地工会组织近年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涌现出许多新经验新成果。
建立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制度。山东、辽宁、江苏、四川等省工会与人民法院共同开展了由法院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工作。青岛市各级工会、法院全面推广委托调解工作。全市12个区(市)工会受理委托调解案件218件,调解结案211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建立职工维权合议庭制度。辽宁省本溪、鞍山等一些县市工会会同人民法院成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职工维权合议庭是人民法院设立的专门合议庭,由一名审判长与一名以上职工陪审员组成,专门审理与职工权益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职工陪审员在调解阶段是调解员,在审判阶段是审判员,在执行阶段是监督员。
建立中心调解庭和首席调解员制度。江苏省宜兴市70%的乡镇工会建立“中心调解庭”和调解室,设立首席调解员,整合工会特邀调解员、兼职仲裁员、区域调解员、职工法律援助团等调解资源。
建立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大连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共同建立和推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的专业律师无偿为基层工会担任法律顾问,将工会维权关口前移至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阶段。
建立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成立由四家组成的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和朝阳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
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首钢总公司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聘请的调解员轮流值班,提供劳动法律咨询。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所属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心)共接待职工咨询445人次,化解劳动争议600余件,申请仲裁的案件数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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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是工会维权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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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推劳动争议联动机制工会未调解不得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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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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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新经济合同争议案件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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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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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别,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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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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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一)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二)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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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一)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 改变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构置,设立由乡镇劳动站为主导、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参加的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该组织由乡镇劳动站主导,能更好的取得劳资双方的信任,各方代表的参加便于加强沟通,以利于调解组织能尽量发挥调解作用,将矛盾消化在起步阶段,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节约诉讼资源。 (二)实行仲裁自愿,裁审并列的法律程序 仲裁自愿是指劳动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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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的调解方式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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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解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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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别,劳动争议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很大不同:一是在人员构成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双方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职工和企业的利益,这是由劳动争议的主体和性质决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既不代表员工,也不代表企业,而是作为普通人和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在调解纠纷的类型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