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7:40:47 386 人看过

农村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定包括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时是否需申请,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等情况。

一、新农村宅基地政策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二、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要哪些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上述情况下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应当报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建设用地有哪几种
    农村建设用地
    1、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2、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
    2023-03-16
    370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土地建房相关规定
    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拿到建房执照的,但是需要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没经过批准建房是违法的。(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
    2023-05-04
    280人看过
  •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二)良种补贴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补贴涵盖全县所有种植水稻和玉米、小麦、花生等种植户。补贴的程序为:补贴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
    2023-06-28
    334人看过
  • 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建设搬迁是否是自愿的农村进行建设如果不是拆迁的,是否自愿搬迁由村民自行协商,如果搬迁的,应该给予搬迁的村民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的,属于强制性的搬迁,但搬迁前要给先予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
    2023-06-15
    31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法规规定概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除去不会轻易改变用途和发生流转的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2008年我国其他建设用地总量约为2691.7万公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约为1938万公顷,其中,农民宅基地约1077万公顷,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约646万公顷,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和经营的集体建设用地约215万公顷。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允许农村建设用地有条件的发生流转,而且可参与流转的建设用地范围很狭窄,但
    2023-07-11
    214人看过
  • (2) 合同中关于建设工程的规定包括哪些?
    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什么问题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如下:1、施工合同的有效性;2、合同无效是否结算;3、备案合同与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结算时应采用哪个合同作为结算依据;4、对于建设部推荐的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人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格的问题;5、工程结算采用哪些标准问题;6、诉讼中成本司法鉴定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和农民工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7-06
    23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与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性
    农村公路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为: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标准》第七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区
    2023-06-30
    405人看过
  • 什么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区)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农民居住区建设的地块(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集约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土地整理工作。
    2023-06-10
    288人看过
  • 农村房产拍卖相关规定有哪些?
    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债务人,或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一旦仲裁发生法律效应,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和车子,还有股票等动产或不动产;2、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能会被列入全国法院的黑名单;3、被列入黑名单后,债务人会被限制高消费。欠钱不还可以拘留吗欠钱不还是可以拘留15天,可以拘留次数没有限制,具体如下: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
    2023-07-08
    2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吗,集体土地包括哪些土地
    集体土地不包括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批准之后才能才能进行建设。集体土地包括沟渠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荒草地、自留山等等。一、集体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吗集体土地不包括建设用地。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二、集体土地包括哪些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农道、沟渠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道路等建设
    2023-06-05
    169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而这种理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本来的用途就是非农业建设,其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并不冲突。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不存在建设用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问
    2023-06-01
    174人看过
  • 关于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怎样确权问题的相关规定
    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如何确权?本农民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用地批准手续和规定的面积标准确权。(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1982年后未拆迁、改建、翻建房屋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到198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宅基地超面积的,经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再予确权。(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超过规定标准的面积,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
    2023-05-03
    2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属于谁所有,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属于谁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宅基地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2023-05-04
    438人看过
  • 建设项目用地政策:相关规定与实践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政策是: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2、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收手续,征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建设;3、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河北省2021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土地使用税是每个使用土地的责任主体都需要缴纳的,由于各地都存在一些没有能力支付土地的使用税额的情形,故而各地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由于各地的民情是不同的,个人实行的政策也存在着差异,河北省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河北省2018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所辖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
    2023-08-06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更多>

    #农村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建房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吗?有哪些相关的制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你好农民建设用地建房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中关于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
    • 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第59条包括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8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 农村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不仅缓解了用地压力,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走出了一
    • 新农村建设安置房有哪些相关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