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在加强人性化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密切关注旅馆业动态、监控旅馆登记信息、及时联系旅馆负责人解决问题、强化警民联动、柔性执法以及严格查处。这些措施使得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更加严密,入住旅客的身份信息上传率得到了提升,旅馆经营负责人也更加重视登记上传工作,同时保护了旅馆业的自身安全。
在加强人性化管理方面,该局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旅馆业的动态发展,并确定专人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旅馆业的日常登记进行严密监控。如果发现登记上传率低或者住宿旅客信息及登记旅客信息不完整的旅馆,就会及时与旅馆经营负责人联系,并与他们共同探讨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例如,针对新到前台服务员的业务不熟悉问题,可以及时进行突击培训,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业务。另外,如果由于系统故障导致的上传率低,就需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人员,第一时间对系统进行维护和修理,从而大幅度提升旅馆业信息的上传率。
二、强化警民联动。该局治安大队民警经常与各旅馆经营负责人、前台服务员沟通,向他们了解社区治安动态以及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手把手教他们如何对入住旅客察言观色以及如何对旅客携带物品的目测检验。如果发现入住旅客有可疑情况,要求他们在确保自身及其他旅客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使旅馆业真正成为公安战线中的群众堡垒。
三、强化柔性执法。对旅馆业出现入住旅客身份信息错登、漏登、不登的情况,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以罚代管的工作理念。通过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中旅馆业所发挥的作用,以案说法,使旅馆经营负责人真正认识到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及他们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而使他们自觉对入住旅客的身份信息进行及时的登记上传,同时也保护了旅馆业的自身安全。
四、强化严格查处。通过派出所民警的督促检查,对仍我行我素,不按公安机关规定对入住旅客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旅馆负责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对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营业的“黑旅馆”,坚决予以取缔。
加强旅馆业管理提升旅客安全感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和《旅馆业主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第三条,旅馆业主应当加强旅馆业管理,以确保旅客的安全。同时,旅馆业主还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旅客参加应急演练,提高旅客的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旅馆业主还应当安装使用旅馆火灾报警器,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综上所述,旅馆业主应当加强旅馆业管理,以确保旅客的安全。
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民警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旅馆业的日常登记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与旅馆经营负责人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同时,积极与各旅馆经营负责人、前台服务员沟通,了解社区治安动态以及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手把手教他们如何对入住旅客察言观色以及如何对旅客携带物品的目测检验。对于旅馆业主不按公安机关规定对入住旅客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情况,坚决依法予以处理。综上所述,旅馆业主应当加强旅馆业管理,以确保旅客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440人看过
-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
454人看过
-
浅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360人看过
-
加强顶板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453人看过
-
加强电网监测管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208人看过
-
强化环境保护监管确保西藏生态安全
450人看过
-
黑旅馆治安处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3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要进行处罚,按照《国务院关于确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规定,旅馆业是需要公安机关许可的,如果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3款规定,对业主进行拘留并处罚款,将擅自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 查处时,需要老板的陈述及服务员、住店客人的证人证言,现在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及相关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定期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公开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