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公司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全省公司兼并重组,加快转变公司工业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生产集约化程度,促进公司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湖北省公司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一、公司兼并重组的主要目标
通过公司兼并重组,淘汰一批达不到公司产业政策要求的矿井,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培育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高的煤矿骨干企业。到2012年底,除资源赋存等特殊原因外,全省公司年均生产能力原则上达到30万吨/年以上,公司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公司产业不断优化升级。
二、公司兼并重组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编制公司发展规划。各产煤市州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组织编制公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公司资源赋存和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公司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和开发顺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公司资源,规范公司开发秩序。
(二)制定兼并重组方案。各产煤市州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公司资源赋存条件、公司发展规划和矿井开发现状,认真制订公司兼并重组方案。方案要明确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及被兼并重组矿井数量、名称、井型规模及矿区布局。
(三)组建公司企业重组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支持具有经济、技术和管理优势的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鼓励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重组;煤矿质量标准化矿井、示范矿井、安全评估程度为A级的矿井优先作为煤矿兼并重组的主体。原则上在同一矿区或同一行政区域内组建一个公司企业兼并重组主体。
(四)选择有效重组模式。公司兼并重组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资源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公司兼并重组搭建协商平台。鼓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在被兼并重组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分)公司。
三、公司兼并重组的工作步骤
全省公司兼并重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1年8月底前)。各产煤市州编制公司发展规划特别是公司兼并重组方案,并在2011年8月底前报送省公司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公司兼并重组方案经省公司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各产煤市州要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公司兼并重组工作。兼并重组企业双方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产权、证照变更或过户手续,全面完成公司兼并重组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12年10月至11月)。各产煤市州要对兼并重组后的公司进行检查验收。省公司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兼并重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兼并重组工作,并对工作进行总结。
四、公司兼并重组的扶持政策
(一)公司资源优先配置给兼并重组企业。已全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被兼并重组煤矿,可将其剩余资源评估后入股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被兼并重组煤矿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由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支付矿业权价款,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二)兼并重组后的公司在办理新增资源采矿许可证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分批缴纳采矿权价款。
(三)优先安排兼并重组企业申报国家煤矿安全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和资金。
(四)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五)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资金。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公司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公司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公司兼并重组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产煤市、州、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司兼并重组工作。省政府成立由段轮一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彭勇、省经信委主任欧阳万坤任副组长,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的省公司兼并重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公司兼并重组工作,制定推进公司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公司兼并重组中的重大问题。省公司兼并重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副主任胡树华任办公室主任。各产煤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兼并重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确保公司兼并重组工作按时完成。
-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方式
55人看过
-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方式
71人看过
-
公司并购与重组的方式
394人看过
-
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及分析
309人看过
-
公司并购重组原理
147人看过
-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479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案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7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
-
公司并购重组协议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6并购重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2年12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签署: 转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在本协议中,以上各方合称“转让方”。 受让方: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责任公司(即“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 1/5页 中国法律注册成立
-
-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公司并购重组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控制权,以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实现自身经济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步骤比较复杂: 一、收集信息制定计划。并购重组计划应包括:并购理由分析、并购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以及投入 资金等。 二、提出项目并购重组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要包括并购双方的优势与不足、经济效益分析、政策法规方卖弄 分析、目标企业的主管部门及
-
什么是公司并购重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