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01:56 303 人看过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有什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三、工程承包方有哪些责任

(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5)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行政主管部门消防职责
    新消防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新消防法规定了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明确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另外,小区内的其他地区责任划分有些既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属于业主,具体有哪些?请看下文介绍:1、居住小区内其他设施管理职责居住小区内供气(包括煤气、天然气)、电话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等,均分别由供气企业、电信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
    2023-06-21
    377人看过
  • 安全事故由谁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安全事故由谁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事故的上报与认定,首要责任落在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身上。这些部门负责事故的初步调查、认定与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指出:1.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2.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二、事故认定部门职能事故认定部门,即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除了负责事故的初步调查、认定与上报外,这些部门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活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事故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受到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
    2024-07-14
    312人看过
  • 网约汽车管理部门相关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网约车司机禁入名单一、重大犯罪禁入:在逃人员、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强奸罪、猥亵罪、拐卖罪、绑架罪、抢劫罪、毒品
    2023-06-13
    366人看过
  • 行政赔偿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有哪些?
    按法律规定,侵权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
    2023-07-02
    311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
    建房[1992]269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建房[1992]269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发布以来,湖南、江苏等一些省、市在执行中,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问题提出一些看法,要求进一步予以明确。为了理顺关系,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领导,现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明确如下: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的现行机构、职能分工,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主管;省、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主管。城市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和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城市房地产部门或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或机构,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为了保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和
    2023-06-10
    128人看过
  • 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
    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建质[2003]16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上述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2023-06-10
    52人看过
  • 哪个部门主管违法建筑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个部门主管违法建筑乱搭乱建属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有称作市县规划局的,也有称作建委或者建设局的。我国的城乡规划法规定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又或者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建筑的,都属于违章搭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建筑,也可以罚款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消除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哪些类型的违法建筑可能面临强拆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
    2023-09-02
    128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哪些情形要负法律责任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人员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挪用工伤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答: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依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适用《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范围的,还有哪些?答:国家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另行作出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23-05-08
    407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
    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房管局: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质[2003]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一、省建设厅确定省建设厅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综合办公室为不良记录管理机构;设区市与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良记录的管理机构,负责不良记录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接收、核实、记录所管辖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报送的不良行为;(二)核实、记录在质量检查、质量监督、事故处理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行为;(三)对不良记录进行汇总并报送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备案(报送材料应按附表一格式填写)。不
    2023-04-22
    122人看过
  • 交管部门有哪些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积极、认真、主动地收集证据,准确、及时地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正确地处理交通事故。(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
    2023-06-18
    120人看过
  • 司法行政部门有哪些子部门?
    广义的司法行政是指国家对司法组织和司法活动的管理。它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沟通等活动。它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劳教、公证、律师、调解等组织中的行政管理活动。狭义的司法行政,是指对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过程的管理。它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外部系统对其进行的司法管理;二是法院、检察院内部的自我管理。三是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司法方面帮助的部门、机关。或者说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
    2023-07-07
    296人看过
  • 拆迁找哪个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一、什么是拆迁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
    2023-02-25
    123人看过
  •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责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具体而言,包括依法成立的组织。该组织是由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成立,包括行政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职权与职责,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与职责。行政法律关系的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原则有以下几个: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即关系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而且在我国,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则只能是行政主体,他们之间不能互为原被告(与民诉不同之处)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在我国,只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平等性。(1)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性质不完全相同。(2)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数量不能相等,且一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是另一方所不具有的。4.行政主体是组织,而不是个人5.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是行政权的归属者。6.行政主体
    2023-07-08
    191人看过
  •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第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布。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第十六条公
    2023-04-13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有哪些?具体的职能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有一个,即建设局或者建委。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一个属称。俗指建设行业的政府主管职能部门,一般是各级建设行局,有些称建设局,有些地方则称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有些则称建设办公室。如从事建设行业的单位,如建筑公司、工程监理公司等,他们的主管单位是建设局。如管道燃气公司要进行道路开挖行为,则要到建设局进行备案。因此,所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局或建委。当然,如果涉及到重
    • 行政复议主管部门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职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
    • 建设部关于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部机关党委、人事司受理对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和部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的受理电话、电子信箱应当公开。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赔偿责任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9
      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行为造成损害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行政责任在法律上有哪些相关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3
      违法行为人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观上认定为有过错。对于行政责任人,可以处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