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启动后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41:00 401 人看过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三)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四)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一、破产能否中止劳动争议仲裁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会中止,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劳动争议仲裁恢复,由管理人代公司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破产程序启动法人债权人要怎样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需要在接到清算组的通知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债权人应当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未接到清算组通知的,则应当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一、有限公司被吊销,债权具体由谁承担有限公司被吊销,在公司清算期间债权由清算组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后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二、公司清算时公告债权登记怎么写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
    2023-03-08
    124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如何重新启动执行?
    破产程序终结后,原则上不启动个别执行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概括清偿,执行程序属于个别清偿。但若相关债权人新发现其有未经破产分配的财产,若无通过破产法上的程序获得救济的可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并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被执行人能否申请执行破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破产的,中止执行。在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以后,人民法院则应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作为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应当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和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
    2023-08-10
    414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抵消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什么是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抵消民法上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1]抵消在民法上属于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设立制度的目的在于节约履行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破产法上的抵消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均可以用该债权抵消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权利。各国破产法均对抵消权有所规定。日本破产法第98条规定,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的当时对破产人负担债务的,得按破产程序予以抵消。美国联邦破产法第553条也规定了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债务抵消。按照美国学者的解释,抵消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负有债务的债权人被允许其以对债务人的债务抵消其对债务人债权,以使得其他没有抵消权的债权人得到更好的清偿。此外,抵消权还在于通过设定抵消权制度,消灭破产债权人与破产人之间相互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破产人债权债务的复杂化,并迅速结束
    2023-06-04
    294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相关法律
    (一)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所谓吸收合并审判主义,是对债务人破产程序与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采取合二为一的吸收处理方法,将债务人财产诉讼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予以一并处理。这以我国旧破产法和司法实践为代表。虽然旧破产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将债务人财产纠纷处理程序吸收于破产程序,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我国以往司法实践实质上排除了普通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在债务人财产纠纷案件的适用,除了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财产纠纷案件及已处于二审阶段的案件继续审理外,其他无一例外地被合并吸收于破产程序,在破产程序一并处理,即由破产法官直接作出裁定。吸收合并审判主义,具有缩短债务人财产纠纷的审理周期、减少诉讼成本以及方便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统一协调处理纠纷的优点。但是,其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即当事人的实体民事权利纠纷不经民事诉讼审判程序而由清算组确定或者由法院一裁终局,有失正当程序的救济,无法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故吸收合并
    2023-04-29
    122人看过
  • 债务破产后,共益债务和破产债务的债权申报方式
    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是否需要申报,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债权人认为自己有共同利益债权的,应当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同利益债权的数额,以便在破产程序中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破产债务和共益债务需不需要申报债权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债权人认为其享有共益债权的,同样要申报,如果管理人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认共益债权的数额,从而在破产程序中清偿。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职工的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当
    2023-07-01
    369人看过
  • 起诉书启动诉讼程序
    起诉书主要启动一审诉讼程序,如民事起诉书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起诉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行政起诉书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起诉书的基本结构是:(1)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中法人只是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有些起诉书还注明委托代理人等。(2)请求目的。请示目的主要是当事人在具体的实体权益上发生争议,或者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受到侵害,处于不正常状态要求法院公正裁决。请示目的一般还反映出案件最初的案由。具体的请求目的包括:1)要求法院裁决的内容。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在特别程序中还就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法院对法定事由裁决。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3)有些民事、行政案件还要求法院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初步证实请求目的成立与否的段落。一般由时间、地点、具体的法律主体、法律事实构成。(4)起诉人(刑事案件中是公诉人)的签字、盖章及起诉的年月日。上述四项是起诉书的基
    2023-02-21
    152人看过
  •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吗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清算程序只是负责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人等与破产清算的有关事项,债权人的诉求无法通过破产清算组完成的,当然可以另行起诉。一、破产和破产保护的区别是什么破产和破产保护的区别如下:1、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在于能否继续运作。破产是指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宣布破产的公司的所有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2、破产财产托管人应当清理公司资产,收入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保护是指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者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时,债务人应当提出破产重组计划,安排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少部分债权人和股东利益。该计划应给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由债权人和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
    2023-06-24
    98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3-06-06
    144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的效力如何
    破产程序启动的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2.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权及抵销权行使的前提下,破产程序启动之时即已存在的针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即“破产请求权”),仅可通过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程序和债权确认程序得以行使。4.破产程序一经启动,任何破产债权人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提升自身债权的地位。5.破产申请提出之后正式启动破产程序之前,法院可以采取临时措施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2023-06-06
    455人看过
  • 关于破产程序启动的措施
    破产程序启动的措施(1)指定财产管理人。(2)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禁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4)责令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5)授权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6)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7)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8)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06
    320人看过
  • 如何启动破产程序,什么是企业破产程序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公司必须申请破产。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身,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申请破产时,主要认为公司资不抵债,不能继续经营。债权人提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没有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必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报告书中宣布受理,通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通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索赔申报期限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其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过户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3.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和其他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需要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2023-05-07
    102人看过
  • 破产和解清算启动程序
    一、破产和解清算启动程序1、债务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即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破产清算应当提交的材料或证据:《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其中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2、债权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
    2023-04-24
    377人看过
  • 债务人违约后的处理方式
    债务人不还钱处理如下:1、如果有证据,且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可以选择起诉;2、证据包括借据、录音、付款凭证等。而且如果借据是原始的,就不能涂改或复印;3、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可以拘留债务人恶意拖欠的。债务人死亡的,可以从遗产中清偿。主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主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而在担保人承担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要注意,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
    2023-07-06
    224人看过
  • 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理方式
    独资企业破产债务怎么办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独资企业破产的,债务处理方法:看是个人出资还是家庭财产出资。如果是家庭财产出资,那要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个人资产就无法偿还,即使变卖个人财物也必须留下生活所需以及社会保险。父母的房产在遗赠前不属于个人资产,所以不用于偿还。独资企业只由法人代表偿还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我们在进行破产债务偿还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偿还的顺序的,一般是先支付职工的补偿金,然后进行社
    2023-07-0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1、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可择的,《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只要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和解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除此之外,债务人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可选择性,以及“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条件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和解的条件低了许多,债务人可以资
    • 破产程序启动对债权人诉讼时效的影响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这一规定的正确理解应当是,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持续与消除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的时点有两种情况,一是从中断时起
    • 清算管理人代表债务启动诉讼需要哪些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员,可以作为原告,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 有关债务人破产程序的诉讼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6
      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寻找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 虚假诉讼初步启动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