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09:21:11 397 人看过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确定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同等的权利。

用人单位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哪些情况之下可以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根据劳动合同当中所进行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一、相关人员的解释1、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
    2023-03-24
    213人看过
  • 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监理员待遇是怎样的?
    劳动保障协理员具有下列待遇:在岗期间,享受政府支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增发适当的生活补助金。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职责1、经常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准确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3、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救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4、协助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5、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
    2023-08-10
    278人看过
  • 待遇差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状告东家
    【导读】不能迟到一分钟,却得加班两小时。许云(化名)说,银座佳悦酒店里感受不到温暖。一开始承诺的五险一金,没有。一开始承诺的按时上下班,也没有。有的只是不断地加班,不断地克扣。离职后,许云为了争回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和昔日同事将银座佳悦酒店告上法庭。员工:干活累待遇差要不是因为银座佳悦酒店承诺交纳五险一金,可以按时上下班,许云说她就不会从另一家高档酒店跳槽。2011年7月1日,许云从原酒店辞职后正式来到位于经七路的银座佳悦酒店做客房服务员工作,试用一个月后,许云转正了,工资从每个月1100元涨到了1380元,但是,银座佳悦之前承诺的五险一金却迟迟不给交,劳动合同也一直不给签订。这些许云都还能忍受,让她不能忍受的是动不动就加班。承诺按时上下班是吸引我来银座佳悦最大的原因。许云说,银座佳悦当时承诺7:50上班,16:00下班,她的孩子上幼儿园,16:30刚好去接孩子。然而,被要求加班是家常便
    2023-06-09
    319人看过
  • 女性员工的生育待遇和劳动合同是否会限制女性员工的婚姻和生育
    1、劳动合同能否限制女性员工的婚姻和生育?否。用人单位在聘用女职工时,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婚姻、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在与女性员工签订合同时,不能有禁止结婚和生育的特别条款,以进一步消除因结婚、生育等原因造成的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促进法》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工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婚姻、生育受到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女员工怀孕期间的待遇怀孕的女员工在分娩期间接受产前检查的,按工作时间计算女员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应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劳劳字[1988]2号)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规定:(1)如果
    2023-05-07
    330人看过
  • 非合同制员工的劳动合同与合同制员工的异同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合同制员工能被辞退吗合同制员工一般不能被辞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情况下,员工可以被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
    2023-07-07
    41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待遇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到达工伤标准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得和员工解除劳动合约的,如果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约的可以解除,解除之后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的认定与处理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限为1年,可以核定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2023-07-24
    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是哪些样的呢,求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
      为了弄清编制的属性,可以先认识一下所谓的编制: 一、现有编制共分为3种:一是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警察就属于这种;二是事业编制,包括科、教、文卫;三是工勤编制,指的是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辅助性工作者,比如会计、电工、司机、厨师等
    • 教师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与在编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遇和临时工待遇一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4
      劳动合同制员工待和临时工待遇是一样的,法律上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
    • 什么是劳动合同定义的人员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动合同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以及保险福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 国家对工勤人员的工资待遇是咋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单位自己规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