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关系中受托人权利与衡平机制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53:19 195 人看过

英美信托法制是以双重所有权制度为法律基础架构信托法中受托人之权利衡平机制的。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英美信托法之核心。然而,我国采取的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而且该所有权制度与英美的信托理念和本质存在着根本的对立与冲突,结果导致我国信托立法中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存在诸多弊端。在我国信托实务中,由于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缺失,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为此,有必要借鉴英美信托之法理,结合我国实际,构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受托人不当行为之风险。而且,这一研究对我国学界研究受托人权利衡平机制之路径选择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托关系相关文章
  • 信托中委托人的权利
    根据我国《信托法》有关规定,委托人的权利有下列各项:1、知情权。我国《信托法》第二十条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2、管理方法变更权。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3、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的撤销权。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前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委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4-24
    108人看过
  •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有哪些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如下:受托人(又称受委托人或被委托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示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一、做出受托人有什么风险受托人对委托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四个方面:(1)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受托人怠于注意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受托人应当负赔偿责任。(2)受托人因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3)委托关系的建立是以委托人与受托人间相互信赖为前提的,故原则上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将委托事务转由第三人处理。(4)共同委托中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共同委托,是指数人同时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为其处理委托事务。权利和义务永远都是统一的,作为委托
    2023-02-22
    205人看过
  • 受委托人与委托人关系怎么写
    1、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2、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3、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一、卖房合同卖方可以代签吗卖房合同,可以由他人代签。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签卖方合同。被委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他人依法订立的卖房合同是有效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二、对于诉讼代理权限有几种根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协
    2023-03-08
    65人看过
  • 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享有信托受益权;放弃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可以行使委托人的法定权利。(2)义务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受益人依法享有的、不能附加任何义务的权利。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
    2023-02-19
    494人看过
  • 信托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承享委托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有依法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的权利;(三)有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的权利;(四)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五)当信托结束时,有承认最终决算的权利,只有当受益人承认信托业务的最后决算后,受托人的责任才算完成。就受益人的义务而言,一般认为,当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蒙受损失时,受益人就有义务接受受托人提出的费用要求或补偿损失的要求,在信托收益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受益人放弃收益权利,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2023-04-23
    219人看过
  • 代理人和信托受托人的联系与共性
    代理人和信托受托人既有很多区别,也存在着许多相同点和紧密联系:1、代理人和信托受托人都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行事。2、尽管代理在本质上是普通法上的一个概念,但代理法的多数内容是从信托法派生而来,或者与信托法密切相连。3、信托受托人在某些情形下拥有代理权,代理人也可像信托受托人那样掌管金钱。4、代理人负有信任义务。如果代理人从本人那里获得了不当钱财,根据推定信托的原理,此种钱财就应尽视为本人的财产。5、信托和代理虽然概念上区别较大,但实践中很难区分。6、在买主出于善意、不知存在信托关系,而且支付对价的情况下,信托受托人向买主让渡的法律权利具有法律效力,而不受受益人利益的影响。同样,代理人在把本人的财产让渡给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代理人也可以抗辩本人对被让渡财产的请求权。7、代理人对本人所负的义务与信托受托人对受益人所负的某些义务极为相似。换言之,就像信托受托人对受益人所负的义务一样,不得使自己对本
    2023-04-24
    182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利,信托的本质即是财产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关系就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组成的信托财产管理法律关系。... 更多>

    #信托关系
    相关咨询
    • 财产管理信托的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在信托体系中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管理信托掌握信托财产的目的,于保护财产的完整、维护财产的现状,不变更财产的方式或形态,并收取是项财产的固有收益和应支付的必要费用。做到这种财产不致有任何损失,这就是管理信托,或称财产管理信托。例如受托管理某委托人的房产,受托人只能负责管理,使之不受损坏,收取规定的租金,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受托人不能随意变卖此房产.或重新拆建此房产。即受托人有管理信托财产之权,而没有支配信托财产之权。在信托关系中.
    • 信托受托人的权利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和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并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本合同约定权益以外的利益。 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信托受益人
    • 信托受托人的权利有哪些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5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应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和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并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本合同约定权益以外的利益。 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信托受益人
    • 信托过程中委托人权利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
      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
    • 信托关系中能适用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