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能申报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20:11:49 56 人看过

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才能申报。具体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都可以进行申报。

一、破产财产多于申报的债权——破产程序如何进行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程序

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

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债权人在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破产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超过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四、没审结完毕的诉讼债权能申报吗

诉讼未决的债权可以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特别情况下债权申报受理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权申报的受理情况的特别情形如下:1、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利息应当与本金一起申报。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2023-07-08
    112人看过
  • 债权申报情况说明书
    一、债权申报情况说明书1、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债权申报说明书。(2)当事人的根本状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根本状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根本状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担任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根本状况。(3)恳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布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布被申请人破产还债。2、正文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1)企业状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注册和注销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活动资金的数额,运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称号、规格,
    2023-06-08
    11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起再审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起再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
    2023-06-03
    59人看过
  • 留置权一般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消灭
    留置权消灭的情况:法律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民法典是否有留置权有留置权。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4、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7、留置
    2023-04-04
    473人看过
  • 债权质权的申报情况如何
    债权质押的申报情况如何?I.员工的债权?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抚恤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是我国破产法规定的职工债权。员工不必申报,但经理会在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布。员工对名单上的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经理纠正;经理不纠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有息债权的利息,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算。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应当与本金一并申报。第三,“或有债权”是指效力待定的债权,包括有条件、有期限的债权和未决诉讼、仲裁的债权。可以声明这些索赔,但必须声明其未决状态。连带债权其中一人可以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的保证人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应当申报债权及其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未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2023-05-08
    87人看过
  • 孩子的监护权什么下情况才能变更呀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情况:1、现任监护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现任监护人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仍不悔改的;3、现任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一、撤销监护人资格财产的都包括哪些情形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
    2023-03-06
    206人看过
  •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不得让与债权
    (一)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它主要指以下几方面,第一、一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不能让与。如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特殊信任关系产生的雇佣、委托等关系,雇佣人对于受雇人之债权或委任人对于受任人之债权,通常情况下均不能让与。又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扶养请求权,夫对于妻固有财产之使用收益权等,也不能让与。第二、债权让与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的,不能让与。如在保险合同中,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投保人的改变会实质性地增加保险人的风险,故也不能让与。第三、不作为债权不能让与。例如竞业禁止的约定。由于不作为债权只是为了特定债权人设定的利益,如果允许让与,无异于为债务人新设义务,故原则上不能让与。(二)依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让与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债权人的合同权利不得让与。如果当事人间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让与债权的。这
    2023-06-13
    229人看过
  • 侵权什么情况下能免责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有下列几种: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的免责事由有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损害事故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7-29
    251人看过
  • 数罪并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用
    数罪并罚的条件是一人犯有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一、个人服刑时发现有漏罪要如何办理服刑的罪犯发现漏罪的应当数罪并罚,移交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处理。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漏罪先并后减算法根据《刑法》规定,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有漏罪的,要实行数罪并罚。而先并后减是中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一种方法。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时,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一个判决的刑罚和后一个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2023-03-06
    3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重新分割财产
    可以重新分割财产财产的情形具体俠:在离婚之前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可以要回房子变更抚养权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可通过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来要回房子,二者之间没有关系。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二、离婚要转移财产有哪些途径常见的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分割财产。三、离婚后还能就财产问题提起诉讼吗?离婚后当事人有就财产问题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
    2023-02-04
    16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一、生育津贴的支付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二、享受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累计缴纳不满1年的。
    2023-06-17
    369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裁定书
    法院发裁定书得情况如下: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2023-08-09
    45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能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那么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一、买卖货物质量约定不明确怎么处理买卖货物质量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缺乏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不明确的情况。此时,可以补充合同。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当事人对有关合同内容不明确,仍不能按照前一条规定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照国家推荐标准执行。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担保合同是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
    2023-03-05
    46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下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一、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二)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
    2023-04-11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讨债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10
      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在借条完整有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债务人还款。
    • 国际贸易中的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国际贸易中的债权可能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如果重组,分立、合并、增资、减资或被并购情况比较复杂
    • 什么情况下财产担保债权必须进行申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2
      有财产担保债权还是要进行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需要说明。
    • 债权人欠债什么情况下才会被判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6
      触犯刑事法律时,可判刑。 一般来说,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对于被拖欠的债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基层人民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债权,而不应以采取偏激的方法,触犯国家刑律。 因此,讨债要有道,遭遇他人欠钱不还的情况,尽可能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本地调解组织帮助或者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讨债中采取了不合理的方式,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很有可
    •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申请代位权,最常见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从权利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但上述权利不能归债务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