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版权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30:19 317 人看过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科技知名女博主秦涛在上海某互联网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搜狐网未经许可转载其博客文章,构成侵犯著作权,索赔10万元

后来,秦涛在博客上发表了题为《维权行动,我起诉搜狐》的博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广州》更引人关注的是,首例博客著作权案不仅迅速引发众多博客关注并对秦涛的行为表示支持,还引发了众多博客的“维权潮”。秦涛起诉后,被她称为“维权行动第一任教师”的新东方教师罗浩写了一封支持她的行动的信。信中说:“无论赔偿金再少,至少会让侵权人丢脸、心烦、睡眠质量下降、饮食排便不规律等。”

在给秦涛的留言中,博客王×光和一名研究生说,“我以前以为自己是‘草根’,话不值很多钱。现在醒醒吧,不管你的话值多少钱,最重要的是找回你的尊严。”博客作者李伟联系了一位律师,并给广州一家著名报纸发了一封律师函

3月27日,另三位博客作者赵×玲等人被连明以侵犯著作权罪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博客版权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博客领域是否需要专门立法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此次诉讼的目的是重新界定网络转载的侵权请求权秦涛告诉记者,她的诉讼目的如下:1。以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司法实践,对探索网络著作权法律法规起到一定的作用。2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写博客,我们呼吁博客作者作为“草根”弱势群体,要树立通过自身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网络转载侵权请求权的重新界定探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版权相关文章
  • 的哥告于芬剽窃首起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指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博文剽窃了自己的文章内容,来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的出租车司机李强将于芬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法院确认被告于芬未经许可在其博客上的文章使用原告李强博文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被告于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800元。据悉,该案是国内首起宣判的博客文章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李强著有《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以下简称《西》文)一文,并于2009年6月17日在其博客“西北风的空间-搜狐博客”上发表,被告于芬多次访问原告李强的博客,并对原告李强的《西》文进行评论。2009年8月2日,被告于芬未经原告李强许可,亦未向其支付报酬,即在其博客“于芬的博客-搜狐博客”上的《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以下简称《如》文)文章中使用了《西》文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
    2023-06-08
    216人看过
  • KTV版权纠纷再起
    KTV作为音乐、音像版权使用的大户,跟著作权管理协会的矛盾,向来就没停止过。今年,双方再起纠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分别以违约和侵权为由,将好乐迪旗下位于上海市的总店及其他30余家连锁店诉至上海杨浦、浦东、普陀、闵行、徐汇等区人民法院,目前案件已被上述法院正式受理,部分已经开庭。截至2014年7月29日,音集协已经取得海内外200多家音像权利人的授权。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音像节目使用许可,收取使用费,向会员进行分配。而上海好乐迪各连锁店曾与音集协签订合同,就作品使用方式、期间和范围以及使用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但起诉方认为,至2010年年底合作期结束,对方未能完全履行且未能续约,双方就是否能继续使用相关作品进行了多轮交涉,未达成一致意见,谈判陷入僵局。
    2023-06-08
    174人看过
  • 版权纠纷诉讼费
    著作权纠纷的律师费也按照民事诉讼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不同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1。代理一审案件?1。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1。代理费:A。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时间、律师的知名度和经验,在2000元至10万元之间;异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按争议标的收取,但争议标的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异地代理费不得低于20000元),a*5%5000元(全额100000元)100001-500000元a*3%17000元(全额500000元)500001-1000000元a*2.5%29500元(全额100万元)1000001-5000000元a*2%109500元(全额500万元)5000001-1000000元a*1%159500元(全额1000万元)金
    2023-05-07
    442人看过
  • 版权侵权纠纷答辩书
    原告因著作权归属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被告答辩时,答辩主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包括著作权归属的依据和事实,表明著作权不属于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人应当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书应当记载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交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对公民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公民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的作品,视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三)两人以上合著的作品,著作权由合著人共享。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单独享有
    2023-05-07
    500人看过
  • 短视频版权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1、版权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才算是刑事纠纷。2、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即只要不主动去法院追究对方的责任,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即不会对人身有所限的责任。3、版权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才算是刑事纠纷。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即只要不主动去法院追究对方的责任,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即不会对人身有所限的责任;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是不以公民个人的意愿转移的即公诉案件,是公安局和检察院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一般是人身责任,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解决短视频版权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常采用的方式是协商和解,最有效的方法是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短视频版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侵权者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会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024-01-24
    260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谈专有出版权问题
    版权,权利,出版社,合同,著作权人,出版者情简介:2001年、2002年、2003年,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分别与台湾新友书局和德国EGMONT出版社签订《授权出版合约书》三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出版发行的作品、地域范围、时间范围、版本形式、印数、版税的支付等内容,合同约定出版社享有在全球范围内出版发行中文版《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的专有出版权。《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的作者是奥地利作家托马斯·布热齐纳。2003年11月,出版社提起诉讼,要求博凡公司停止侵害专有出版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院认为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并部分支持原告出版社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均提出上诉,最后在二审法院主持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发展的原则,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互让互谅,握手言和。本律师作为博凡公司一、二审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案件的全过程。本案的焦点是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的利益牵连性以及诉权行使等问题。一
    2023-06-05
    30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版权纠纷案件的权利
    一、人民法院审理版权纠纷案件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为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二、版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一)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三)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2023-06-19
    180人看过
  • 首例博客名誉权案开庭骂人博客当庭道歉
    尽管在法庭上道歉,但张明仍认为沈阳嘴里也不干净。李婧/摄要我赔钱,我真没有。不过我脚上这双鞋你可以拿去。昨天,在海淀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利用博客谩骂他人的张明依然用他富有刺激性的言论为自己辩护。作为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声言受到伤害的专栏作者沈阳却因故缺席,昨天原本应该出现的唇枪舌剑却成了张明的单口相声。张明表示,他已经在扬州以相同案由起诉了原告沈阳。看来,这场博客案将以连续剧方式在各地上演。原告提交137页证明,声称自己老挨骂为证明张明在博客骂了自己,原告方提交了长达137页公证书,这份证据包括张明在网络上以秦尘为网名对沈阳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沈阳被张明指为博客痴呆症、兽医等。面对指控,张明在法庭上抖出,这场口水仗的开端是沈阳的挑衅。我与沈阳系网上聊天认识,因为他对我进行攻击,我立即将其从我的聊天好友中删除。后经我查实,沈阳对互联网从业人员进行了许多攻击,我一时义愤,写出
    2023-06-08
    134人看过
  • 出版合同纠纷案分析
    案由:出版合同纠纷2002年11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由被告组织出版发行原告主编的《青春读书课》中学生人生读本丛书,被告与商务印书馆合作于2003年底将该系列读本出版,后又与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合作。后双方因稿酬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稿酬3998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严xx与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于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终止履行。二、扣除已付的版税和其他费用,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向严xx支付按照实际印数计算的版税292769.32元(含商务版和北师大版),于2007年7月16日前给付,逾期付款,每日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三、终止合同后,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不能再行加印《青春读书课》丛书,已经印刷尚未售出的图书,由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继续销售,售完为止。四、北京xx文库文化中心放弃其对《青春读书
    2023-06-05
    241人看过
  • 对于版权纠纷如何维权
    版权纠纷如何维权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第一、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着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着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着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申请行政管理。着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着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着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着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着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四、仲裁。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着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
    2023-03-17
    66人看过
  • 版权纠纷柳州首例卡拉OK侵权案宣判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首批卡拉OK歌曲版权纠纷案有了一审结果。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中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柳州市佰迪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及相关合理开支6561元。北京天语公司诉称,流行歌曲《白色恋歌》等8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华研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华研国际授权北京天语公司获得这些音乐电视作品在大陆地区的排他性专属著作权。佰迪乐公司是一家卡拉OK经营场所,在没有取得华研国际、北京天语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上述8部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北京天语公司的权利。柳州市中院认为,佰迪乐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的点唱系统收存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并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未取得著作权相关权利人许可,侵犯了北京天语公司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大陆独家享有的放映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
    2023-06-05
    395人看过
  • 法律出版社诉牛振水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09-12-0214:50:54山东高院知识产权庭维护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莱中知初字第5号原告法律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组织机构代码40000042-1。法定代表人黄闽,社长。委托代理人朱吉江。委托代理人孔妍。被告牛振水。委托代理人王慧芹,系被告牛振水之妻。原告法律出版社诉被告牛振水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律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朱吉江、孔妍,被告牛振水的委托代理人王慧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法律出版社诉称,原告享有《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专有出版权。2008年2月,在北京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签署《出版协议》。此书在司法考试辅导诸多用书中具有权威性,因而,近年来遭受盗版图书的冲击,销售额急剧下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009年3月16日,原告方委托的市场调查人员在
    2023-06-08
    471人看过
  • 客运班车产权纠纷案怎么找律师
    涉及房产纠纷类别的诉讼请求通常难以借助法律援助得到相应的协助支持。在现行法律援助制度所覆盖的事项中并未包括房产纠纷这类特殊领域。然而,对于那些因经济状况所限而无法承担聘请律师费用的广大民众,如残疾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女性及农民工等,当其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或因劳资关系及社会保障相关争议引发问题时,皆可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以便获取所需的法律援助和支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24-08-14
    340人看过
  • 产权纠纷租客怎么维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产权纠纷租客怎么维权针对房屋租赁纠葛,我们可求助于调解方式。这是由第三方居中调停,让租户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以解决纠纷的手段与过程。调解的实施者通常为基层群众自治机构,如村委会和居委会等。其次,仲裁亦被视为处理纠纷的可行途径之一。仲裁是一种类似司法程序的解决方案,有着公正、及时、简易、专家裁判以及一裁定终身的特性。这使得租户能避开官司之战,减轻身心压力,因此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时颇受青睐。若租赁纠纷无法使用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且双方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则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双方可依法将房屋租赁纠纷提交至人民法院,接受法律救济。法庭审判所下达的判定对双方均具有极强的约束力,远超调解及仲裁的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2024-04-09
    355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版权
    词条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版权可以自动取得,也可以登记取得,是作者对自己的著作享有的法定权利。 版权有效期是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 更多>

    #版权
    相关咨询
    • 继承纠纷博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
    • 淄博有哪家律师可以解决版权纠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版权纠纷报警会立案吗(合同纠纷报警多久立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8
      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报警是不会立案的,否则就是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主管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可以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 图片版权侵权法律纠纷案件收费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8
      找律师收费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各个地区经济水平来确定的。请律师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会经历一审收费、二审收费和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指的是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低的费用。待案件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会收取较高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元,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博客引用他人博客是侵权行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
      首先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了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的形式,证明了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形式不限于纸质作品,而且第三条规定的形式中含文字作品,博客中的也应属于文字作品。而且,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以上权利,但应依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给付报酬。所以,擅自引用他人博客是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