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8:02 56 人看过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各部门:

《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3月31日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八日

通江县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和省、市驻通单位对管辖范围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引咎辞职。

县级部门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亦应引咎辞职。

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引咎辞职;按学校隶属关系,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和影响程度,亦应引咎辞职。

第四条负有安全监管或行业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对本县范围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引咎辞职。

第五条年度内在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发生两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安全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及省、市驻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县级部门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年度内发生两起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按单位隶属关系,县级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和影响程度,亦应引咎辞职。

第六条年度内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或省、市驻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第七条因举办重大活动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主动引咎辞职。

第八条依照本办法应引咎辞职的责任人应主动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任免机关审批。责任人不主动引咎辞职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按程序向其任免机关提出罢免案或罢免建议,属于县人民政府任免的,直接启动罢免程序。

第九条引咎辞职不影响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追究。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出台新的引咎辞职办法,本办法自动终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责任相关文章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发[2004]33号发布日期:2004-7-19执行日期:2004-7-1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七月十九日九江市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的重大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组织,下同)为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2023-06-06
    187人看过
  •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为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秩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汽车管理的通知》(巴府办发(2006)32号)要求,就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小汽车编制审批(一)中央、省、市驻通单位购买小汽车需用小汽车编制的,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二)中央、省、市等主管部门给下级单位(项目)无偿配备或捐赠的小汽车需用小汽车编制的,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三)县级各部门、乡镇使用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小汽车需要编制的,由本单位申报,县监察局和县财政局严格审查其资金来源,并确定不违规后,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四)国有、集体企业购买小汽车,按过去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规定一并执行。二、小汽车购
    2023-06-08
    205人看过
  • 吉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十二日吉安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37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发(2005)31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一、调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一)干部管理体制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市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吉市组字(2005)2号)规定执行。(二)行政管理体制1、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由县人民政府管理。2、按照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管理到位的原则,全县以区域为单位设立7个国土资源分局、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分局、乡(镇)
    2023-04-22
    114人看过
  • 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科技教育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棠香街道办事处,县府相关部门:县教委、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大足县科技教育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04年2月13日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0四年三月五日大足县科技教育城建设实施方案(县教委、棠香街道办事处二00四年二月)为贯彻落实2003年大足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城镇化进程,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大足科技教育城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规划选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科技教育城选址在棠香街道办事处,东起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村10社、金星村1社和3社,西至红星村8社、三合村5社,南起红星村8社,北至红星村8社明昊加油站,涉及2个村8个社,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各迁建、新建学校的具体建设地点,由县教委按照科技教育城总体规划,确定初步方案报县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政府文号:兴府发[2006]6号发布日期:2006-2-5执行日期:2006-2-5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林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兴国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六年二月五日兴国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为了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干规定》,结合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接待登记制度1、对申请行政复议人员,由法制办指定人员接待,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并出具《行政复议材料收取凭证》给申请人。2、对不属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事项或者不属本级政府处理的行政复议事项,接待人员应即时告知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3、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接待人员
    2023-04-24
    303人看过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重特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重特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鹤壁市重特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实现安全关口前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社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防范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2023-06-09
    122人看过
  • 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大足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2002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大足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政[1992]7号)和《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第三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县河道
    2023-04-22
    91人看过
  •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江县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的通知
    平江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安定镇地处平江县南部,素有平江“南大门”之称,现辖47个行政村和2个居委会,总面积176平方公里,总人口7.12万人。集镇建成区面积3.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6万人。2005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3.65亿元,财政总收入2680万元。该镇区位优势明显,商贸业辐射平江、浏阳、长沙三县,交通便利,G106线、S308线贯穿全镇。为进一步促进该镇更快更好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并明确市规划局对口扶持。对口扶持工作任务参照岳政办函(2005)43号文件精神执行。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2023-04-22
    494人看过
  •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城市(镇)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金堂县城市(镇)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七月二十日金堂县城市(镇)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建立和严格实施城市(镇)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镇)绿地系统的实施,加强城市(镇)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线概念)本办法所称城市(镇)绿线是指城市(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管理部门)县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县园林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镇)绿线的划定。县园林管理部门会同县规划、建设、国土、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2023-04-22
    69人看过
  •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德安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德安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的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行为,本着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要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依照控规、科学定点、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的选择农民建房安置点,引导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县城规划区内农民在安置点内集体划拨土地上个人投资新建、翻新、改建、扩建供家庭居住的建房。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规划区内是指德安县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第四条县建设局是规划区内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是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乡镇国土管理所
    2023-04-22
    421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办法》的通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文号:现将《江西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的要求,为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行为,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的合理形式和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运营效益的途径,特制定本试点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专门从事国有资产资本经营,不从事直接生产经营活动的特殊企业法人。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所有者权益。第三条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承担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二)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维护所有者权益,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三)
    2022-11-15
    330人看过
  • 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属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梁平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梁平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管理监督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4]105号)的有关规定,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确保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本办法。一、提取标准(一)对煤矿生产企业,以矿为单位按当年实际原煤产量每吨提取维简费10.50元,提取安全费用10.00元。(二)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
    2023-06-09
    214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已作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向省劳动厅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广东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一九九日年十一月修订)一、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职责。二、省长、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是各级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人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副市长、副县(区)长、副乡(镇)长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省长、副市长、副县(区)长、副乡(镇)长对分管战线的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下
    2023-06-09
    380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浙政办发[2006]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增强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应对出口反倾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口反倾销的预警防范、应诉、协调、跟踪评估等工作。第三条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应当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加强防范、有效应对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制度。第五条省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应对出口反倾销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订全省应对出口反倾销的有关政策
    2023-06-05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安全责任的内容: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 更多>

    #安全责任
    相关咨询
    • 昌江县人民政府左转车祸事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1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2
      镇江市人民政府会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个方面。政务公开强调行政机关应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想获取政府信息,应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若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
    • 岳阳市政府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4
      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关于印发《安徽省县改区2020规划》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市)域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或者中心城区,下同)的总体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后,可以不单独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
    • 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标准公开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06
      根据相关法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 政府制定政策,为被征收人提供补助及激励; 3. 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以及 4. 由于征收导致的搬离及临时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