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0:02:16 317 人看过

1、合同形式

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2、权利内容

权利的内容解决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效力性质问题。这是许可使用合同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条款。

其中权利的种类一般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对各项权利的定义来确定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出于更进一步精确化的需要(或者由于对著作权法的了解有限),也可以采用双方具有共识并且符合行业惯例的方式来界定权利的名称和内容。

至于效力性质是指许可协议赋予被许可人针对他人使用行为的排除力,即使用权的专有性质。《著作权法》第24条第2款第2项区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意味着被许可人一方获得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为同样的使用,著作权人(即许可人)也不例外[1]。而非专有使用权则相反,被许可人不得排除他人的使用。这意味着著作权人还可以以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他也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

通说认为,经许可获得非专有使用权的人不得再将其权利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至于获得专有使用权的人能否再许可或者转让其权利,存在不同的见解。《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3、时间、地域范围

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

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作品的使用方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是,对一些权利,又往往可以作更小的划分,例如表演权可以限制在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播放权可以限制在一定的城市。但是,应该注意,避免通过该条款形成对市场的分割,造成对自由竞争的危害。例如,国内图书出版合同一般不得以省份为界限(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除外)分别许可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同一作品。

4、使用费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合同中应该对其标准和支付方式加以明确的规定。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著作权人可能更看重的是非经济的利益,因而会放弃使用费,甚至对被许可方提供经费上的补贴,例如为发表学术论文而支付版面费。

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执行上述机关制定的标准

如今,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

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作者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从目前的国际惯例来看,出版版税率一般在5%-20%之间。显然,相对于稿酬制而言,版税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能更好地协调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的利益。

5、其他

完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还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作品名称、主体身份、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担保以及对他人侵权行为的追究等等。如同转让合同一样,当事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达成尽可能详尽、公平的条款。

6、合同的解释

同转让著作权的情形一样,在著作权许可业务中著作权人也往往是弱小的一方,故法律也对他作了倾斜性保护。例如《著作权法》第26条规定,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表明被许可人若要以合同中未明确提到的方式使用作品,需要著作权人的重新确认。例如,以电子出版物的形式使用作者的作品。由于此种方式在目前对绝大多数作者而言仍然是不曾预料到的,故非经作者许可即为侵权。又如,未经作者另外授权,获得图书出版权的国内出版社不能在海外出版繁体字版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许可使用相关文章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其管理的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可以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他人使用其管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但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当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拒绝。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并且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期限届满可以续订。权利人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后仍然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但是,如果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许可使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权利人在此有效期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
    2023-06-08
    201人看过
  • 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可免费使用情形
    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可以免费使用情形:(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2023-05-01
    325人看过
  • 哪些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等。律师补充: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
    2023-05-06
    211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著作权的使用权
    1、著作权法在有关章节和条文中规定,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取得著作权使用权的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著作权和著作权,作品完整性保护权和报酬权第二,用户通过许可获得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权。第三,出版社取得使用权,享有排他性出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版的作品的排他性出版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出版。”。出版社取得的出版物专用权,是指出版社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内,使用同一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缩编本出版图书的专有权。但是,出版社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作者)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删减权等权利、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2023-05-07
    292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什么特征?2020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什么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
    2023-02-16
    333人看过
  • 如何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法》对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作了下列规定: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合同包括下列主要条款:(一)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五条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第二十六条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2023-06-08
    309人看过
  • 独家许可使用有著作权地位吗
    独占许可使用有著作权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即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独占许可使用权是什么意思非独占许可权是指技术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合同区域内对合同技术不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利。取得该权利的费用即是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费。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技术所有权的权属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三、外观专利授权书怎么写1、写明专利权人与受让人;2、写明专利权的许可方式,是普通许可、独占
    2023-06-22
    459人看过
  • 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特征
    一、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后,使用人没有缴纳授权费用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缴授权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许可人实际将作品交付给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
    2023-06-16
    419人看过
  • 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一、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内容是什么?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
    2023-06-26
    225人看过
  • 著作权使用权的规定:法律如何界定?
    法律对著作权中的使用权的规定如下: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的使用权指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继承和赠与及转让的方式取得,使用权人无论用何种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权,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法律对没收财产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没收财产的范围的规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2023-07-07
    363人看过
  • 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一、着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概述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着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着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着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法定许可是指,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着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着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值得指出,如果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即法定许可使用一般受到着作权人声明的限制。此外,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二、着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为引用的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只是少量使用,而法定许可比例要大一些;二是合理使用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可以包括
    2023-06-28
    229人看过
  • 著作权(奥运会图片)使用许可协议
    奥运会图片专线使用许可协议甲方: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网站图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确认如下事实1、www.cnsphoto.com是由甲方拥有的域名并由甲方创建和维护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经甲方许可而使用甲方网站图片的使用人。2、本协议包含了甲乙双方以提供特定用途的图片非独占许可使用为目的的完整协议条款。甲方提供的图片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图片使用范围及费用1、乙方承诺仅将本协议授权使用的图片等使用在????????报纸。图片使用权限1、乙方取得的图片使用权系特定图片的有限使用权。2、乙方不得对甲方授予图片作任何从属许可、再许可、不得买卖、转让、租借该图片的全部或局部,不得使用该图片的全部或局部作为任何一种服务标志或商标的全部或局部,不得侵犯任何商号、服务标
    2023-06-08
    54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期限有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相关权利许可的期限应该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约定,并且要许可合同中载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具体分为:(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三)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
    2023-03-22
    134人看过
  • 著作权法定许可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著作权法定许可法条是如何规定的?1、《著作权法》定许可法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员享有的,演出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去使用该表演。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2)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具体情形;(3)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
    2023-04-13
    5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作者... 更多>

    • 著作权排他使用许可什么是著作权使用许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普通排他许可使用,简单地说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就不得再许可给他,但是你仍保留对该作品行使著作权。其是相对于独占排他许可使用的。独占排他许可使用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不仅不得再许可给他,而且你也不能再行使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的使用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民创作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传播作品,并在利用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报酬,因此就要产生作品的创作者与作品的利用者之间的关系,诸如作者与图书出版者的关系,作者与电影制片商的关系,作者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关系,为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创作作品的公民应以合同方式来完善自己和作品使用人的关系。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
    •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许可使用方式是否包括著作权人的作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
    • 著作权使用权如何确定,对著作人经许可取得使用权的行为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著作权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故著作权的使用权亦归作者、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所有。著作权的使用权指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使用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继承和赠与及转让的方式取得,使用权人无论用何种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权,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使用人经许可取得使用权作了如下规定: 1、著
    • 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所以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这个,这个主体就是作品使用的种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