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谁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9:11:55 94 人看过

一、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谁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动产纠纷起诉法院受理的条件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和开发商发生了纠纷,想通过人民法院解决,那他就应该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要求原告在起诉时指明谁是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渭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实体权利的要求;事实和理由是指提起诉讼的理由。

(3)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是指该案件应属于人民法院办理,而不属于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办理;所谓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该案件应归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而不是其他法院管辖。

购房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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