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法律文书需要如何送达才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5:45:02 91 人看过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后在自家门上、院墙外等处发现各种性质、名头的相关法律文书,它可能是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等。

那么,这些直接被张贴的法律文书在送达程序上合法、有效么?征收中所涉的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合法送达呢?本文,在明律师进一步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送达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其相关规定要以程序法为准,而通常实体法领域对此没有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送达等,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在征收中常见的由行政机关、房屋征收部门等征收方送达给被征收人的法律文书的送达,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走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的是直接送达,即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也就是征收项目中的被征收人。

这里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被征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在明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有的送达人发现被征收人本人不在家,但房间内有个“_女士”,结果就让这位女士签收了。

问题在于,待到庭审之时,送达人根本说不清楚这个“_女士”和被征收人是什么关系,这可谓是贻笑大方。

同住成年家属,这个意思是很明确的,这里就不做过多解释了。

其二,被征收人如果是某个企业法人的,则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直接送达适用的基础前提是,被征收人同意接收文书。

如果被征收人出于各种原因拒绝接收文书,那么就涉及到留置送达的适用问题了,而这也是征收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中问题最多、最集中的一个部分。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送达人必须要见到受送达人,明确获知其拒绝接收文书的意思表示后,才能适用相关规定。

实践中,很多送达人直接将相关文书张贴在被征收人的院墙上、门上,同时用摄像机一拍摄,就自认为履行了留置送达的程序,这是完全错误的。

都没有联系到本人,你怎么知道人家拒绝接收文书,是否有代理人可以代为接收文书呢?一言以蔽之,这种直接往墙上贴的情形,十之八九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其二,如果送达人决定邀请见证人到场,那么见证人只能是“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30条之规定,所谓“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据此,实践中一些地方以街道办、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的做法是于法无据的。

因为街道办、派出所均是行政机关性质,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基层组织”性质,那么他们的工作人员都是不能作为留置送达中的见证人出现的。

其三,留置送达中“见证人”不一定要出现。

即根据上述法条规定,送达人可以采取“留置+拍照、摄像”的方式实施留置送达,而不一定要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

有些被征收人对此存有误会,认为没找见证人就不合法,这个可不一定。

除了上述两种最为常见的送达方式外,还有一种“公告送达”在实践中也偶有应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发文机关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

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迫于征收方的不断施压会选择“离家出走避风头”的做法,此时公告送达便派上了用场。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虽然在征收维权过程中,送达程序的合法与否是被征收人可以着重考查的一个方面,但它毕竟是一个程序性问题。

在很多时候,即使征收方的送达方式确有疏漏,司法机关仍然可能认可其送达行为,而不会仅仅因一个程序性问题而将该行政行为予以否定。

事实上,只要征收方稍微用点儿心,无论被征收人如何“避而不见”“拒不签收”,征收方仍然是可以确保将相关文书合法送达的。

这也再次提醒大家,征收维权光靠“躲”“避”是不行的,必须要敢于直面问题。

而在送达领域可能操作的地方,则要由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来根据案情需要为被征收人提出建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留置送达征收法律文书需要注意这三个问题?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后在自家门上、院墙外等处发现各种性质、名头的相关法律文书,它可能是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等。那么,这些直接被张贴的法律文书在送达程序上合法、有效么?征收中所涉的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合法送达呢?本文,在明律师进一步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送达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其相关规定要以程序法为准,而通常实体法领域对此没有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送达等,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在征收中常见的由行政机关、房屋征收部门等征收方送达给被征收人的法律文书的送达,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走程序。《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的是直接送达,即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也就是征收项目中的被征收人。这里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其一,被征收
    2024-01-11
    76人看过
  • 法律文书如何送达给公司
    一、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二、法律文书如何送达给公司送达,是指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共5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另外对现役军人及服刑人员可采用转交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直接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
    2023-03-23
    441人看过
  • 哪些诉讼法律文书需要送达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只要是对具体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都要送达,通常包括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通知书等。在法律层面上,对行政机关送达法律文书没有专门的规定,实践中主要参照《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送达法律文书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方式。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或当面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
    2023-06-12
    223人看过
  • 邮寄送达法律文书被拒收视为送达吗
    若法院通过邮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等文书的传达,而收件方主观上予以拒绝接收,则可视作该送达行为已实际完成。根据法律法规,至于传递传票、通知书及其他法律相关文件时,应直接交付至收件人本人;若收件人因特殊原因未能亲自在场接收,可将其交付至成年亲属或公司机构中的相应负责人代为签收。然而,如若收件人本人或被授权代为接收者对送达的相关文件予以明确抵触,即拒绝接受签字、印章等形式的认可,此时,送达者有权请求邀请其周围的邻居或者其他公正见证人共同参与现场处理,并简要说明相关情况。在此种情形下,送达员须将证明文件保留于位于其住所内的适当位置,并在送达证书上详细记录精灵内容以及送达日期。最后,送达者须亲自签署送达证明以确认此次送达行动正式完成。《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故
    2024-05-02
    10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要如何签收
    一、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要如何签收1、刑事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后,签收的规定如下:(1)、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2)、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3)、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4)、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二、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其他中间环节。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指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向其送达
    2023-06-17
    190人看过
  • 法律文书送达要两人吗
    法律文书送达没有说必须要两个人进行送达,还没有这样的规定。以民事诉讼为例,首先,送达与外调取证要求不同,自有其要求。如果法院送达要求必须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同时到场才合法,那么法院采取邮寄送达过去就一个邮递员岂不是根本就不合法了么?首先明确法律上严格来说没有对送达人数有硬性规定,文中明确了主要的六种送达方式,要求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其次,一般法院规定,出于对送达人员安全性的考虑,一般要求两名或多名,强化合法性也是以一名人员送达合法为前提,多人送达强化合法性,否则邮寄送达这一方式由一名非法院工作人员邮寄员送达本身方式就已违法。留置送达则比较特殊,因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受送达人拒绝签字接受诉讼文书,拒收不签的情况下,此时送达人可以邀请基层有关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来做见证人,强制将诉讼文书留给受送达人,并在回证上说明情况,签上名字,故完成此种送达方式最少需要够两人(一名送达人,一
    2023-06-14
    215人看过
  • 法律文书邮寄送达要求
    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诉讼文书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3、委托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
    2023-06-11
    136人看过
  • 法律文书送达的程序是如何的
    将法律文书进行送达的程序包括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一、网上立案有个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什么网上立案有个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包含的要点有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邮编、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微信号、邮箱号、是否接受电子送达等内容。有代理人的,还需填写代理人的基本信息。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填写,如果是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应该会在送达回证上有显示。不过即使没有显示也问题不大,反正确认书上是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
    2023-06-21
    59人看过
  • 法律对送达诉讼文书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7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如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实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入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规定: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2023-04-30
    122人看过
  • 法律文书几天内送达
    不同的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限可能有所不同。《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对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
    2023-06-11
    255人看过
  • 电话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能不能有效
    电话委托送达法律文书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欺诈设立的合同是无效的;3、电话委托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电话委托送达属于一种口头的委托合同,合同的法定形式分别有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5-07
    112人看过
  • 留置送达的征收法律文书,没有这些程序是不发生效力的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会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后在自家门上、院墙外等处发现各种性质、名头的相关法律文书,它可能是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等。那么,这些直接被张贴的法律文书在送达程序上合法、有效么?征收中所涉的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合法送达呢?本文,在明律师进一步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送达问题本质上是一个程序性问题,其相关规定要以程序法为准,而通常实体法领域对此没有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送达等,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在征收中常见的由行政机关、房屋征收部门等征收方送达给被征收人的法律文书的送达,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走程序。《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的是直接送达,即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也就是征收项目中的被征收人。这里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其一,被征收
    2024-01-03
    390人看过
  • 送达回执算法律文书吗
    送达回执不算对外法律文书,但是属于签收证据,有法律效力的是法律文书,回执只是表示已收到了法律文书,且可以作为法律文书已送达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
    2023-04-17
    97人看过
  • 诉讼文书送达如何确认
    一、送达地址应当有当事人自己或其代表人填写,当事人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二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二、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具体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指定代收人、代收人的送达地址、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应详细、如实填写,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三、因当事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当事人本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四、当事人在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之前,应认真阅读告知事项,并签名、盖章或捺印,以保证送达地址的是的正确性、有效性,以保证诉
    2023-06-17
    3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诉讼文书的种类诉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答辩状五种。
    • 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怎么判断有效送达?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用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方式。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而在法院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寄送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由于投递人员对于法院送达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导致其为了图方便,往往将邮件交给收件人所在地点的收发室、门卫室、物管办公室等处,并未交到当事人手中,造成当事人比回执上显示的签收日期晚一段时间收到法律文书,甚至出现法律文书遗失的
    • 法律文书送达一直没有送达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原则应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可以交经近亲属,并由近亲属签字确认。如果找不到当事人和近亲属,或者当事人和近亲属都拒绝签字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不是以上原因,而法院没有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法律是有责任的。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法律文书究竟如何向送达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户的主体是经营者个人,向经营者送达就行
    • 法律文书送达后由未成年人签收,该文书是否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
      法律文书的有效性,与谁签收了这文书无关,最多在“确认送达”这事上,有效性可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