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桂木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贵港办事处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51:49 295 人看过

[基本案情]原告:蔡*木被告:中国**洋保险公司贵港办事处(下称**公司)原告所属的陆丰市**糖业公司系由原告和马*生、陈*普三股东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属私营企业,注册资金4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食糖、副食品等内容。该公司证明,已经授权原告可以原告个人的名义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投保货物运输险。1998年12月7日,原告电话委托贵港市江北车队从广西田东县第二糖厂装运东海岭牌赤砂糖180吨经贵港装船后联运至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群星码头,并委托其办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8日,江北车队委托联运公司找船承运该批货物,该司水运部副主任冼*雁找到自称是**公司014号船的“女船主”,双方口头约定10日上午由该船在贵糖码头装运180吨赤砂糖至广东增城,运价为39元/吨。9日上午约11时,冼查看后认为其“运输证是合法、合规的”;下午3时30分左右,冼又打电话给**公司核实014号船情况,**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徐*燕向冼证实该公司有此船,船主为黄*能(与“女船主”留给冼*雁的签名一致)。冼遂放心使用该船,并于次日向“女船主”支付了运费5,000元。12月10日,作为被告保险代理人的冼*雁就180吨赤砂糖签发了以执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为条件的编号为桂丁丑NO.0012251、桂丁丑NO.0012252两份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费凭证,内容为:被保险人及投保人蔡*木,货物名称白糖,中转地贵港,目的地内河,运输工具“江一司014”,起运日期1998年12月10日,保险费率为综合险3‰。第一份凭证记载货物重量40吨,保险金额6万元,保险费180元;第二份凭证记载的货物重量140吨,保险金额21万元,保险费630元。两份凭证都有冼*雁的签字,并盖有“**江口一公司014”字样的印章和被告的业务章。同日,江北车队自广西田东县运载的180吨赤砂糖在贵港贵糖码头卸车后,装上了“女船主”提供的“014号船”。11日该船开航离去。15日,原告在目的港未能接到货,即电话江北车队了解情况;至24日仍未收到货,即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30日,原告向被告出具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出险通知书。1999年4月29日,原告向被告递交货物运输保险提赔要求书,要求被告赔偿赤砂糖贷款428,400元,汽车运输及中转费27,000元,共计455,400元。6月4日,被告向原告发出拒赔通知书,以货损系诈骗所致、不属保险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双方酿成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被告辨称,原告向被告承保的标的为白糖而非其所诉的赤砂糖,因而原告对起诉索赔的价值455,400元的180吨赤砂糖无保险利益,双方的保险合同无效。原告所诉180吨赤砂糖未装上保险单所约定的运输工具**公司014号船,而是交由一艘“黑船”承运,因而被告的保险责任没有开始。诈骗者所使用的“黑船”未经登记,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被告。货损系诈骗所致,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代理人冼*雁因受骗而签发保险单,属无效行为,且冼*雁又代理货方找船承运,显属于双方代理,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也应无效。原告损失属公安部门处理范围,应由公安机关将案件侦破后追回。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审判]北海海事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原告将其水路运输货物向被告投保,被告承保并签发保险凭证,表明双方的保险合同已经成立;该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因而该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对其保险标的,被告代理人将保险标的写为白糖实为误写,当其运抵贵糖码头被告已经明知其保险标的为赤砂糖时,被告应就保险凭证予以改正,而被告对此未予改正的行为,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对于保险利益,保险法明定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虽然原告货物发票之购买人记载为广东省**市南粤糖业公司,但该司属私营企业,作为股东之一的原告对该司资产享有股权,故原告对其保险标的赤砂糖享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且该司已授权原告可以其个人名义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投保货物运输险,因而原告对该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当属无疑。故被告辩称原告对其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作为被告保险代理之冼*雁,代被告向原告签发保险凭证,是为保险法律关系,受他人之托为原告找船托运,是为(水路货物)运输法律关系;而法律上所谓双方代理则需在同一法律关系之中,因而被告辩称冼*雁为双方代理之保险合同无效的理由亦不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保相关文章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种分析
    1、承保对象及标的物●以海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2、保险责任范围该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险别,不同的险别规定了不同的责任范围。●平安险:承保之危险事故,因下列情况所致损失负赔偿责任:因五种自然灾害导致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因七种意外事故导致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因四种意外事故并三种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损失:搁浅、触礁、沉没、焚毁及恶劣气候、雷电、海啸;为减少损失采取合理措施造成保险标的损失。额外费用之补偿,指: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合理的施救、抢救、保护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必要的偿付费用。●水渍险:包括除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及五种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导致的部分损失。●一切险:包括除上列平安险及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及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
    2023-06-09
    227人看过
  • PICC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附加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_________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厂休日___________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2023-05-05
    441人看过
  • 上海源润诉秦皇岛平安财产保险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偿案
    原告上海源润铝材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漕宝路1788号海上新村。法定代表人郑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傅xx、卫xx,上海市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秦皇岛市迎宾路xx号。负责人陈xx,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樊xx,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上海源润铝材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承诺购买烘干机。本院有理由间接地相信原告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与情况下,两次致函被告是符合本案情理的,因此确认两份急件的证据效力。经过庭审调查及本院对双方证据材料的分析与确认,查明本案事实如下:2004年6月24日,原告委托耀荣公司为其办理玻璃货运、投保等业务,耀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原告所有、而由上海银河船务有限公司春天轮承运的建筑玻璃投保了国内水陆路货物运输保险。2004年6月29日,船到上海,卸船时发现船
    2023-06-05
    163人看过
  •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
    2023-06-12
    193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件:货运保险纠纷案件
    原告(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被告(被上诉人):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一审当事人的抗辩》原告:某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诉称,1999年7月,被告接受常州**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外贸)的委托,将一批货物运至国外,并出具证明清洁提单。原告为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被发现受到污染。原告按保险赔偿收货人货物损失和检验费,取得权益转让,并向被告索赔,但被告拒绝赔付。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及利息29453.68美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公司)辩称,本案承运人为WPC公司,货运公司只是承运人的签约代理人,故原告无权向被告索赔。涉案货物于1999年9月10日交付收货人,但直到11月15日才进行检验,历时两个多月。被告不承认检验报告的结论,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已向法院提交提单、保险单、发票、装箱单、检
    2023-05-31
    52人看过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知识: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
    一,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在保险界由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1,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汛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2,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3,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
    2023-06-09
    314人看过
  •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相关事宜跟货运险索赔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有关事项:(1)保险金额,一般是以一次运输物资的价值计算。具体有两种:即可按货价,发货票及调拨单上价格计算;也可按货价加运杂费计算。(2)保险期限,以整个运输过程为准,有启运日期、到目的地为终止期(不受时期限制)即:以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终止。(3)保险费: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基本险或综合险,运输工具货物种类及运程等计收保险费。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变更及索赔事宜:在改变运输工具、运输线路、保险货物、增减保额等情况下,可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批改。被保险人申请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及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救护货物直接费用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
    2023-06-09
    287人看过
  • 保价运输:我国水路货物保价运输规定
    一、根据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承、托运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二、水路运输执行国家定价的货物不适用本规定,凡执行国家指导价格或市场调节价格的货物(简称《非国家定价货物》)均按本规定办理,但按《水路货物运输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的规定》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可不办理保价运输。三、水路运输非国家定价的货物,实行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方式。均由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自行确定,但一票托运的货物只能选定其中一种。四、对执行非国家定价的货物,承运人应积极动员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五、托运人确定采用保价运输时,应在货物运单件物价值栏内准确地填写该批货物的总价值。对不具备三同条件(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计件货物,还应向承运人递交货物单件价值清单,清单格式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中规
    2023-06-04
    302人看过
  • 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货差赔偿纠纷案
    原告江苏南顺面粉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李立茂和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货差赔偿纠纷一案,于2003年3月21日起诉来院。本院于2003年3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原告诉称:2002年12月25日,原告通过案外人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约定由原告组织货物委托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派船承运,从深圳赤湾到江阴港。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指定由被告李立茂所有、被告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经营的银冠668轮履行该航次任务。2002年12月29日货物装载完毕。2003年1月11日,承运船舶在上海宝钢码头附近水域与浙江省乐清市运鸿有限公司经营的浙乐油179轮发生碰撞,承运船舶沉没,原告货物全损。在上海海事局吴淞海事处的主持下,浙江省乐清市运鸿有限公司、银冠668轮和江苏南顺面粉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
    2023-06-09
    220人看过
  • 太平洋保险公司能否终止合同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购买保险后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一定的保险费。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和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的,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保险费的支付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2023-05-31
    317人看过
  •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种类及其保险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1.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frompartic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particlaraverage,简称WA或WPA)和一切险(allrisk)三种。(1)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险人对遭受
    2023-06-09
    470人看过
  • 海南中海物流有限公司诉三亚通海农业有限公司和陈运良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运杂费、保险费纠纷案
    海口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海商初字第106号原告海南中海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505室。法定代表人黄新民,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符笛筠,女,34岁,住所地海口市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809室。委托代理人薛彩云,女,27岁,住所地海口市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809室。被告三亚通海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乐东县冲坡镇官村。被告陈运良,住所地海南省乐东县冲坡镇官村。原告海南中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公司)诉被告三亚通海农业有限公司和陈运良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运杂费、保险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原告中海公司向本院提交的两份书证所指向的合同义务承担人不一致,《沿海贸易货物托运委托书》上的托运人是通海公司,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单(凭证)保费收据》上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却均为乐东通海高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其与起诉状上所称第一被告三亚通海农业有限公司名称也不相吻合;原
    2023-04-23
    304人看过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
    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ic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larAverage-W.AorW.P.A)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2.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一般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险(FrrshWaterand/orRainDamage),短量险(RiskofShortageinWeight),渗漏险(RishofLeakage),混杂、沾污险(RishofIntermixtreand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ofIntermixtreandContamination),串味险(R
    2023-04-24
    21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保
    词条

    物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 更多>

    #物保
    相关咨询
    •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货票号码│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目的地│├────┼────┼────┼────┼────┼────┼─────┤│││││││││││││││
    • 运输保险货物保险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运输保险货物保险范围:第一类货物主要有:煤炭、矿石、水泥制品、麻草织物、木材、竹炭、加工饲料、骨角甲壳等。 第二类货物主要有:石料制品、袋装水泥、普通机床、文化用品、普通中药、农用机械、有色金属、鱼粉、酱菜等。 第三类货物主要有:有色金属粉及制品、罐车煤油原油、普通农药、袋装粮食、电讯设备、针织品、食糖糕点、行李家具等。 第四类货物主要有:桶装煤油、烈性农药、日用电器、钟表仪器、高级化装品、管弦乐
    • 货物保险与保价运输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运输合同知识】货物保险与保价运输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汽车货物运输险采取自愿投保的原则,由托运人自行确定。托运人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委托承运人代办。汽车货物运输实行自愿保价的办法。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中一种。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必须在货物运单价格栏内,准确地填写货物的声明价
    •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1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 2022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有哪些责任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根据《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一、平安险责任范围包括: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水渍险责任范围包括: (1)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2)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雷电,海啸,地震,洪水)造成的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