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1:32:14 473 人看过

共同借款人是债务人。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一、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二、离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债权人。

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夫妻这方面要提供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从而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务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

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除了前面介绍的当事人离婚以外,配偶死亡的,生存一方也仍然要对此前夫妻共同债务继续承担责任。

三、二婚妻子以前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二婚前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共同偿还,因此债权人不能对其配偶主张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的债务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该债务的性质随着使用用途的变化在婚后发生了变化。债务人可以向借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虽然债务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但债务人的配偶自愿为之偿还,加入到该债权债务关系之中,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人是针对借款合同的吗
    一、债权债务人是针对借款合同的吗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仅只针对借款合同,还包括其他的合同,和其他的法律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
    2023-06-16
    270人看过
  • 借款人跟共同借款人一样吗
    共同借款人是借款人。对于共同借款的,各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但是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个债责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偿还全款债务,其在偿还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务人追偿。一、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1、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1、同时式执行。2、选择式执行。3、转换式执行。三、离婚的夫妻共同有房产怎么过户(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
    2023-03-11
    178人看过
  • 夫妻一人借款能否认定二人共同债务
    若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欠款,并且这个欠款还不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虽然是婚前欠款,但确实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婚后原则上一方的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婚后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也没有共同签字的,除非欠款是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也是用在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否则的话也是按照个人债务处理,而不能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一、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办理夫妻之间的婚前债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还是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2023-06-27
    369人看过
  • 欠条债务人未经借款人同意要转债务吗
    转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那欠款还是由原来的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如果要转让自己的债务,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一、合同债权债务转让时间怎么规定合同债权债务在合同存续期间经对方同意后,可以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公司债权转让的规定债权转让的规定不分主体身份,一律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不通知
    2023-03-14
    123人看过
  • 共同贷款人是否是借款人
    共同贷款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一、连带债权法律效力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1、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所有债权人都有权向债务人要求全部付款,债务人也有权主动向任何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的全部付款,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将被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被要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支付,也不得以债权人的要求超过其应分担的份额为辩护;2、内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债务的效力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债务人索赔。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分类之一
    2023-06-26
    359人看过
  • 夫妻两人都有信用卡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不一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以下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议,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议,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议,但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也就是说,信用卡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确认后产生的,那当然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使用信用卡时不知情,但事后又享受了信用卡消费所带来的利益,那么也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一、离婚时一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样举证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
    2023-03-07
    451人看过
  •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
    2023-04-04
    272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是否为共同债务人
    共同担保人是共同债务人吗?1。什么是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是在共同事务和个别事务中负责清偿所有债务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对于一笔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共同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清偿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连带债务人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债务人之间的还款协议等有关还款比例向另一连带债务人追偿。第二,共同担保人是共同债务人吗?共同担保人不是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共同担保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第三,担保责任范围(1)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1)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2)全部担保的责任范围与债务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主要债权。在担保合同中,没有具体特别约定的,应当认为主债权全部得到担保。2。兴趣。有两种利益,合法的和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一切利息,无
    2023-05-08
    360人看过
  • 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性质吗对于个人债务问题,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
    2023-04-18
    497人看过
  •  共同债务借款的概念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单位产生的未履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继续营业产生的)以及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和法人财产致人损害等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共益债务借款范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破产申请单位产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未履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继续营业产生的)以及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和法人财产致人损害等所产生的费用,但破产费用不在共益债务借款范围内。 破 产 申 请 单 位 债 务 范 围 是 什 么 ?问题: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分析和解答:根据《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债务的,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
    2023-10-04
    95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算不算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算借款人,如果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一、法院是否可以不执行连带责任人法院可以不执行连带责任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只会执行被执行人,如果法院追加连带责任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
    2023-06-28
    370人看过
  • 债务人是什么欠款人还是借款人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一、分批供货分批付款合同如何履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基本的义务之一。对于货物买卖合同来说,卖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卖方往往相距遥远,如果卖方不能及时交付货物,就很可能导致买方无法使用购买的货物进行生产,从而对买方造成损失。在转售的情况下,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卖方的延迟交货还会导致买方再转售时发生损失。因此如果卖方不能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交付货物,卖方的行为就构成违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
    2023-03-05
    381人看过
  • 担保人和债务人是共同诉讼人吗
    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所以担保人和债务人是共同诉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一、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2023-02-10
    270人看过
  • 个人借款债权转让是否要债务人同意
    不需要,只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
    2023-06-13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人的还款额是以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算是个人债务,因为在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债权人已经知晓;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债务
    •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做共同债务人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0
      借款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但借款人所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借款人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则配偶不能作为共同被告。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共同借款人自动成为主要借款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共同借款人应当对他们所借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共同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是同一个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4
      共同借款人是借款人。对于共同借款的,各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但是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偿还全款债务,其在偿还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个人借条是债务吗? 还有夫妻共同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8
      能够证明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表示所承担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