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质权到期后怎么处置,出质人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8 08:39:04 163 人看过

一、民法典质权到期后怎么处置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的质权和主债权同时存在,如果质权到期,主债权仍然存在的,质权继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质人有什么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

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是担保物权之一,而质押是没有具体期限的,主要主债权存在,质押标的存在的,质权就存在。

质权人要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动产质权人的权利
    一、民法典的流质有哪些流质是指在债务质押担保中,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动产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
    2023-04-19
    497人看过
  • 质押物到期后质押权人能否处置质押物品
    一、质押物到期后质押权人能否处置质押物品在质物有效期届满之际,质权拥有者并不具备自主处理权力,只能援引法律规定,通过法庭审理后,依循司法拍卖流程进行处理。然而,若债务人违背债务约定,债权人有权自行处分所质押之物。经依法定程序,债权人得以将此项资产折现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押物被盗质押效力如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押物如若遭受了盗窃的情形,尽管此时质押权并未因此而丧失其效力,但是这也仅限于质押物在未经质权
    2024-07-11
    495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质押的一般情况、定义和质权人的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作为出质人,而债权人则作为质权人。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 权 人 的 权 利 是 什 么 ?质权人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通过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动产或权利来优先受偿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人有权在质权存续期间,就质物优先受偿。同时,根据该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或者就质物优先受偿的顺序和方法与出质人协商。质权人的权利在于确保其债权的实现,因此质权人具有较高的权利地位。
    2023-09-02
    155人看过
  • 什么叫出质人转让出质权利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字画出质设定的质权,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质权是可以转让的。一、什么情况下质权生效(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
    2023-03-17
    423人看过
  • 民法典股票权利质权如何质押
    一、民法典股票权利质权如何质押股东出质股票的,要和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办理登记后,质权就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2023-04-13
    311人看过
  • 民法典质权人具体享有哪些权利?
    (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4)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5)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2023-05-07
    174人看过
  • 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质权人怎么办
    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质权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的情况,此时,如果质权人知道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那么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如果质权人不知道出质人对质物没有处分权,那么质押合同有效,质权人行使质权后给质物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权人的权利义务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有权留置权利凭证。②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权利凭证未交付质权人外,在出质的权利产生利息等法定孳息时,质权人有权收取该孳息,用以充抵担保的债权。③在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将作为质物的权利向其债权人再设定新质权。④质权人就出质的债券或权利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⑤在作为质物的权利的价值有明显减少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变卖该权
    2023-04-12
    20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什么义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一、车辆质押后质权人可以变更原质权吗车辆质押后质权人不可以转让。质权人对质押的车辆没有转让的权利,反而要对质押的车辆承担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股权质押到法院后质权人可以申请拍卖吗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可以拍卖,但是只有在质押财产不是因为质权人的原因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质权人要求质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人不提供的情况下。质押人可以对质押财产进行拍卖,对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实现质押需要哪些条件实现质押所需的条件如下:1、质权必
    2023-02-04
    251人看过
  • 民法典下质押合同中,质权人是否拥有法律权利?
    质权未登记,但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吗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
    2023-07-06
    289人看过
  • 民法典质押到底是不是质权
    是的,质押是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民法典规定,质押要签订质押合同,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不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8-02
    448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向债权人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预告登记抵押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二、预告登
    2024-01-17
    200人看过
  • 什么叫权利质权?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凭证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通过登记制度将该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财产权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仓单、存款单出质设立的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6-08
    375人看过
  • 动产质权什么是出质人、质权人、质物是什么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5-10
    425人看过
  • 出质人有什么权利,出质人必须为自然人吗
    一、出质人有什么权利出质人有以下权利: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3.出质人如果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代为清偿债权或因质权实行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4.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予以赔偿。二、
    2023-04-25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出质后,质权人还有什么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对质权人没有要求。但是要到工商局做股权质押备案。
    • 民法典对出质权利的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25
      可以出质的权利有以下这些: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民法典的质权和留置权到底哪个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权和留置权能够并存,且留置权要优先于质权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质权人和出质人有何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
      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
    • 民法典质押物怎么转质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物可以通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实现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