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41:36 342 人看过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第一,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冒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分析发生不一致情况的原由,一般只需要招标人及项目符合招投标法所要求的条件即可。

一、安全保证金收取标准

安全保证金缴纳一般以双方协商规定为主,没有具体参数对比。

安全保证金的意思就是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承诺的任务的话,你可以通过申诉索取赔偿,而安全保证金就相当于商户所缴纳的押金。

一般的保证金是指履约保证金,它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担保形式。

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

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等形式。

合同履约金,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对于这个押金部分,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找回来的。

二、什么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五、发包人以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六、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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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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