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12:27 263 人看过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于2020年7月进行了最新的修改,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在内容上有诸多修改。比如:公安机关发现需法律援助的需要在3天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公安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法院如果未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公安在执行时应当再次征求法院意见等等。

一、网络非法经营罪如何取证?

1、打印。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将有关内容打印在纸张上的方式进行取证。打印后,可以按照提取书证的方法予以保管、固定,并注明打印的时间、数据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如存放于那个文件夹中等),取证人员等。如果是普通操作人员进行的打印,应当采取措施监督打印过程,防止操作人员实施修改、删除等行为。

2、拷贝。是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首先,取证人员应当检验所准备的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确认没有病毒感染。拷贝之后,应当及时检查拷贝的质量,防止因保存方式不当等原因而导致的拷贝不成功或感染有病毒等。取证后,注明提取的时间并封闭取回。

3、拍照、摄像。如果该证据具有视听资料的证据意义,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的方法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固定,以便全面、充分地反映证据的证明作用。同时对取证全程进行拍照、摄像,还具有增加证明力、防止翻供的作用。4、制作司法文书。一般包括检查笔录和鉴定。检查笔录是指对于取证证据种类、方式、过程、内容等在取证中的全部情况进行的记录。鉴定是专业人员就取证中的专门问题进行的认定,也是一种固定证据的方式。使用司法文书的方式可以通过权威部门对特定事实的认定作为证据,具有专门性、特定性的特点,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主要适用于对具有网络特色的证据的提取,如数字签名、电子商务等,目前在我国专门从事这种网络业务认证的中介机构尚不完善,处在建立阶段。如1998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到目前为止,该中心已签发各类数字证书超过6万张,为用户在Internet网络的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

5、查封、扣押。对于涉及案件的证据材料、物件,为了防止有关当事人进行损毁、破坏,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方式,将有关材料置于司法机关保管之下。可以对通过上述几种方式导出的证据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对于一些已经加密的证据进行。如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查办中,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了办公用具及商业资料,将硬盘从机箱里拆出,在笔录上注明扣押X品牌X型号硬盘一块。由于措施得当,证据提取及时,既有效地证据犯罪,也防止了商业秘密的泄露。对于已经加密的数据文件进行查封、扣押,往往需要将整个存储器从机器中拆卸出来并聘请专门人员对数据进行还原处理,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查封、扣押措施必须相当审慎,以免对原用户、或其他合法客户的正常工作造成侵害,一旦硬件损坏或误操作导致数据不能读取或数据毁坏,其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6、公证。由于电子证据极易被破坏、一旦被破还又难以恢复原状,所以,通过公证机构将有关证据进行公证固定是获取电子证据的有效途径之一。2001年3月的新浪网《育儿论坛》被控刊载有损害他人名誉权的文章,南京市第三公证处接受申请,对新浪网页上的《育儿论坛》内容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对操作电脑的步骤,包括电脑型号、打开电脑和进入网页的程序以及对电脑中出现的内容进行复制等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在现场监督和记录的同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之后,公证人员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但是,由于公证具有高成本、低效率的特点,也不能在电子证据的获取上片面迷信公证的方式,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决定采取上述哪种方式进行取证。

二、入室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入室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什么案件的程序法?刑事案件的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国家安
    2023-06-03
    24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与派出所分别处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活动的基层组织,也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报案流程包括报警、受理、立案和处理。报案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都应该接受报案并立案处理。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也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它们都致力于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活动。去派出所报案和去上级公安机关报案一样,旨在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报案流程:1、报警。2、受理。3、立案。4、处理。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报案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报案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报案
    2023-11-14
    401人看过
  • 刑事复议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职责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并且提供复核材料。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程序: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5、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
    2023-07-04
    43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试行)》
    查处酒驾时,经常有醉酒者耍酒疯,拒绝配合检查。山西省公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若干规定(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涉案人使用约束带或警绳,约束至酒醒。在查处酒驾过程中,不少醉酒者都有行为失当,有人甚至辱骂、厮打执法人员,少数人为了逃脱酒精测试,更是借机撒酒疯。为此,我省规定涉案人在醉酒状态下,交通警察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将涉案人带至醒酒约束场所,约束至酒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涉案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警绳。对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为防止酒驾者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意图逃避法律制裁。我省明确涉案人被查获后再次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也将立案侦查。同时,《规定》还对酒驾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醉酒
    2023-06-08
    20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行政部门,它不仅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机关部门,也负责刑事侦查,是人民政府中最为公正,最具有权威性的机关部门,同时也管理着刑事诉讼,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总的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从事行使诉讼法时所涉及的复议时间,是一段期限。我们所熟知的派出所,也是属于公安机关一部分,我们今天所要涉及到的,便是关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第八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一)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二)或者的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四)刑事
    2023-04-19
    2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是合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二、什么情况属于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砸抢”致人伤残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砸抢”毁坏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
    2023-04-13
    41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有没有规定结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没有规定结案期限,只是规定了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因为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侦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对于刑事公诉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2023-08-01
    33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少年刑事案件执行办法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主要包括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应当保护少年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少年的姓名、住所和影像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取保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
    2023-08-03
    204人看过
  • 虚假诉讼公安刑事诉讼受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方企图通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诉讼罪的受理机关是谁虚假诉讼罪人民法院受理。《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
    2023-08-06
    40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的立案追诉规定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最新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两个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023-06-30
    234人看过
  •  处理刑事诉讼上诉案件的程序
    针对刑事诉讼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三种:改判、发回重新审判或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其中,改判是指二审法院改变原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有误,从而作出新的判决;发回重新审判是指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案件;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决是指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正确,维持原审判决,不改变原审判决的裁判结果。针对刑事诉讼上诉案件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的法律有误或者量刑不当,应当对判决进行改判。2.如果原判决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在查清事实后进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3.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都是正确的,并且量刑也是适当的,那么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如 何 判 断 刑 事 诉 讼 上 诉 案 件 是 否 可 以 改 判 ?刑事改判上诉理由如何陈述?
    2023-10-03
    479人看过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我国在刑事诉讼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中就有刑
    2023-08-17
    185人看过
  • 审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1、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委托手续;2、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提交委托材料,了解案件情况;3、会见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陈述,对案件有一定的了解;4、与办案机关沟
    2023-07-14
    470人看过
  • 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关于检察机关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方法问题
    检察机关应当慎重地、全面地审查抗诉、上诉案件,充分行使检察权,这也是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相对应的,同样是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条件。那么,检察机关在第二审程序中对拟开庭审判案件的方式、方法就值得认真研究了。《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解释》只规定了法院的审理方式,对检察机关没有详细规定;《检察院规则》除了阅卷和提审被告人外,没有规定更多。单纯看以上规范,似乎检察机关除阅卷和准备出庭材料外没有什么可做了。由此看来,前述我们对于某盗窃一案的调查也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对此,我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程序案件,除第二审程序已有规定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这是对第二审程序规定不周延时的一种补充措施。从刑事诉讼法对两审的程序设计看,第一审程序是基础,适用最多,有通用各级程序的功能,规定得比较详细;第二审程序主要照顾其特殊性,与第一审的共性方面予以省略,规定得比较简单。第二审
    2023-03-03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公检机关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
      刑事案件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拥有司法审查权的主体依法对检控方准备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应当起诉,将案件交付审判的程序。刑事案件经过公检机关预审后,决定是否立案起诉或撤销案件。预审制度的诞生最早渊源于三百年前的英国。预审制度确立的主旨在于通过预审程序避免无罪者(或者说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有罪者)被无端地送到法庭接受审判,保护其名誉不受到侵害。随着社会的发展,
    •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是否同意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同意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并没有办理关于经济侵占案件程序的相关规定。同时,目前执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于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
    •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不作为办理案件, 公安机关不作为, 怎么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可向上级部门投诉。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条关于和解的案件的办理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9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2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以什么管辖为原则进行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