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版权的图片可以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45:33 252 人看过

一、有版权的图片可以用吗

我国《著作权法》中指出符合下面情况的,并且详细说明原作者原出处的不算侵权:

1、以学习、借鉴、欣赏目的的临摹,并且并没有将临摹作品出售盈利的。不算侵权,但同时要说明该作品原出处、作者等原版作品的真实信息。

2、介绍、分享他人作品,在自己的文章、视频、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内容的。

3、表演已经表演过的作品,但没有因此获得经济利益,也没有向表演者支付酬劳的。

4、媒体对已经发表过的文章二次发表的(但拒绝转载的除外)

5、公开场合的演讲讲话(拒绝通过任何媒体转载的除外)

6、科学研究部门因研究需要而部分复制图书馆珍藏作品的,并且目的是提供给教学或科研用途的,并且不可以出版发行。

7、公共场合陈设的摄影作品、绘画作品等。

通过以上的几个条例可以看出,有没有侵犯知识版权一要取决于使用原版权作品的目的是什么。而要取决于是否因此行为而盈利。上述中有一条很明确的指出,即使是科研部门为了学术研究为了教学目的也不能出版发行。出版发行就涉及到盈利。

所以如果同学想临摹别人画作或摄影作品,并且如实注明了该作品原出处原作者的,并且没有将临摹品出售。就不构成侵权。但是要注意,如果临摹了别人画作,虽然没有出售获利,但是直接发表自己是该作品原作者的,也是侵权行为。想要临摹别人作品并且公开展示的,一个要么是将原作者原作品详细说明。二是可以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得到原作者的认可也是可以的。

二、为什么要保护版权

(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

(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

《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版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版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版权的版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版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版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版权人。转让版权俗称卖断或卖绝版权。在允许转让版权的国家,也只有版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版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版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版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版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版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版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版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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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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